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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治狗患不能在狗咬伤人后,治贪官不能在贪官贪污后

陈中华:治狗患不能在狗咬伤人后,治贪官不能在贪官贪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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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 8月11日,成都成华区二十四城小区内,一只未拴绳的德牧犬扑倒一13岁少年,并将其咬伤,引发广泛关注。8月14日,成华公安对此事进行通报,因违规饲养烈性犬,狗主人赵某某被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截至目前,狗主人一方已经支付受伤少年医药费4000元,伤者家属明确表示将索赔后续可能产生的各种费用。类似于遛狗不拴绳、不戴口罩、饲养烈性犬等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理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如果犬主人对犬只疏于管理,以至于给他人带来严重伤害,理当承担行政责任,并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此事件中,狗主人赵某某就是因为“故意伤害他人”被处以拘留、罚款的。


但目前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只有在出现犬只伤人等事件时,方能对饲养者或管理者施加惩戒。而平时则很难对饲养烈性犬,养狗不办证、不约束,遛狗不拴绳、不戴口罩、不清理狗粪等乱象加以治理。即便一些地方出台了养犬管理条例等类似规范,由于其层级较低,也无法对涉事责任人作出具体的惩戒措施。这导致一些养犬人士和爱狗人士根本无视他人权益、社会公德,任由犬只到处乱窜,扰乱公共秩序,滋扰他人生活安宁。以至于在养狗者和“拒狗者”间发生难以调和的矛盾,甚至出现投放异烟肼这种以毒攻毒“策略”。


治理狗患的根本在治理人,治理好那些养狗的人。完善犬类管理法规,对那些不按规定养犬,造成后果给予给予重罚直至承担行政及刑事责任,使其不负责任的养犬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才能治理好犬患。必须强调,提升养犬文明,治理“狗患”,不能靠犬只伤人之后的惩戒和短期运动式治理。而应靠一套成熟、刚性、科学的规则体系和执行体系对养犬行为加以规范。如很多国家对流浪狗的处置和养狗人的管理均比较规范。假如有人遛狗不做好拴绳等防护措施,不仅面临高额罚款,其犬只也可能被没收。一旦这些犬只咬伤他人,狗的主人不仅面临巨额罚款和索赔,甚至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治狗患不能在狗咬伤人后,治贪官不能在贪官贪污后。贪官贪赃枉法会不停地制造着群众与党和政府的紧张和矛盾。当群众与党和政府的矛盾越积越深后,容易形成十分危险的“政治堰塞湖”。严重危害党的政权。长期以来,一些干部不讲规矩不守纪律,涉腐传言不断,“官声”恶劣,却在仕途上一路绿灯,不断升迁,让群众深感困惑。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文章指出:很多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是发生在担任下级一把手期间;有的省已查处领导干部中,半数以上属于带病提拔;有的一把手甚至带病在岗10年、20年,还屡被提拔。


为官一任,不仅没有造福一方,反而因为不干净而成为当地群众眼中的“问题干部”,给当地群众留下骂名,人人希望他早些“下马”,而就是这样的干部,竟成为上级眼中的“香饽饽”,不仅稳坐官位,甚至越升越高,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污染着一个地方的从政环境,更损害着党的形象和威信。


党的十八大以来,虽然反腐败斗争和从严治党力度空前,但仍有一些地方和单位干部存在着“带病提拔”、“边腐边升”现象,甚至在官场出现了“不跑不送,原地踏步”的顺口溜。由此可见,人事腐败问题的严重性。因此,如何严防和纠正干部“带病提拔”问题是摆在当前特殊历史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防止和解决以“带病提拔”为代表的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中央层面也出台了诸多制度规定,比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等。虽然相关规定众多,但仍然带病提拔现象仍然经常出现。根源就在于一些地方长期对这些党纪法规备而未用,追责问责半途而废、“浅尝辄止”,这自然会让一些官员敢于“破规”、“破法”,使得选人用人上乱象丛生,从而造成了“破窗效应”不断发生。


在我国,从理论上说,各级官员都是人民公仆,应向人民群众负责,人民群众对他们的任用有选择权。但目前“他们的真正责任机制,是千方百计地向直接拥有决定他们职务高低、去留的上级机关负责。这种理论与实际的严重脱节以及领导者责任机制的严重扭曲,不仅助长了少数腐败分子滥用权力的嚣张气焰,而且也是近年来‘买官卖官’等丑恶现象屡禁不止的重要根源。”这种官员选拔制度,“违背了一条政治学公理:谁产生权力,权力就对谁负责。”


历史教训足以让人惊醒。“以‘议行监合一’的权力结构(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于一体)和等级授职制用人体制(层层任命制而非选举制)为核心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既是苏联模式的两大核心标志,也正是苏联党和国家‘改变颜色’的两大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原因。”所以,必须用“以民选官”来取代现行的“以官选官”模式,才符合科学执政对干部选拨制度提出的要求。各级官员必须首先从具体单位的人民群众中选举出来,接受本单位人民群众的监督,首先获得本单位群众的认可,然后才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


我认为:官僚腐败政令不畅的主因是用人制度上有问题,要真正解决官僚腐败政令不畅问题,必须真正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民主就是个好方法。任何国家的政治制度都会产生官僚腐败,但是一个好的制度能控制官僚腐败,而一个坏的制度则助长官僚腐败。我之所以提出中国应该实行民主政治制度,是因为民主政治制度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最体现对官员最有约束力、最能遏制官僚腐败的体制。众所周知,一个人的命运决定权在谁手里他必定要为谁服务,道理很简单,你不为命运决定者服务,你的命运就得重新选择。


目前;有些党内人士一提民主政治就害怕失去政权,其实正是实行民主政治才能使党的政权长期稳固的,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听人民的话按人民的意办事,岂能不得民心。另外,民主也是多元的,各个国家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相应的民主模式。君主立宪、一党独大、两党轮流、多党竞争等,都是维护和实现民主标准的有效手段。但其标准或核心价值则是单一的:对公共事务实行公开讨论决定、公开对话和公开争论的原则。在这个原则之下,中国可以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适合的民主模式。中国要保持共产党的政权和社会稳定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必须要有使官员不敢贪不敢腐不敢不作为不敢乱为的政治制度,这个政治制度就是党主民主。中国应该实行党主民主的政治制度,由党主持领导人民选官立法依法治国。


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模式,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必须与这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相适应。中国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要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切实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以民主的制度、民主的形式、民主的手段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使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走上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


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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