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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中国不应把政审不合格、不爱国的学生拒之校外陈中华:中国不应把政审不合格、不爱国的学生拒之校外 多了一个少年失意者流入社会,于社会稳定而言,就增加了一个不稳定的因子。校方图省事的开除,会祸害的整个社会。 前些日子,湖南城市学院大一新生王某对军训有不同的意见,以“贵州省省草王英俊”为网名在网络上发布“爱国是不可能爱国的,老子一辈子都不可能爱国”、“都他妈大学生了还爱国,我看你就是蠢货”等言论。对此事,警方也介入调查,王某最终被湖南城市学院取消入学资格。 近日,重庆日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消息,称政审材料是参加高考录取的必备材料,将反映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中,是高考录取时的重要参考依据,政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普通高校的录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属政审不合格:反对四项基本原则;道德品质恶劣;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此外,报考军警、公安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公安部门和院校会对考生进行再政审。 我认为:湖南城市学院做法极其荒唐!连学生不爱国言论都容不下,没有资格称为湖南城市学院。人权中,其中一项权利是受教育权。这是法定的,不管受教育者持有何种信仰和价值观,他的受教育权不应该被剥夺。 一、校方开除王某,是典型的懒政思维。 毛主席在延安两次遭到农民咒骂让雷公劈死。第二次挨骂,陕北农妇伍兰花的丈夫不幸被雷电击毙。悲痛之余,大骂共产党黑暗、毛泽东官僚。伍兰花被押到延安,中央保卫部建议判处死刑。毛主席认为农妇这么“恶毒”的咒骂自己,一定是有原因的。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毛主席亲自和伍兰花聊天拉家常话,了解她家特别困难,群众负担过重,干部作风差。丈夫过世,留下70岁老母亲和三个不到10岁的小孩子,生活愈加艰难。毛主席安排人护送伍兰花回村,要求当地政府照顾。毛主席从群众的民怨骂声中深刻反思,实行精兵简政,开展大生产运动。共产党不但减轻了陕北人民的负担,也渡过了抗战的艰难困苦,最终打败了国民党,建立了新中国。 比起毛主席亲自和伍兰花聊天,了解情况,思考对策。湖南城市学院接到王某的同学举报,不调查事情原委,不分析事情性质,不反思背后问题,不制定教育方案,甚至不和王某沟通谈话,而是开除了事,一了百了。 湖南城市学院的管理简单,武断,草率,粗暴,和一些地方官员动不动就知道抓人一样,是官僚主义下的懒政思维。 二、学校不能剥夺王某受教育的权力 学校是教书育人、传道授业解惑的场所。 湖南城市学院领导忘记了学校的职责是教书育人、传道授业解惑。动不动就开除学生,张扬权力的是官场,绝不是学校。 正因为王某在网上发布不妥的言论,才彰显教育的必要;正因为王某三观不正,才突出高校的使命。 要是王某比CCTV新闻联播还会讲政治,比专家学者的理论还头头是道,那还要学校干什么。 广大青少年因为年龄、阅历等方面的原因,有许多方面的不足,比如文化水平的不足、思想认识的不足等等,才入校读书,求学问道。 王某刚进校门,还没有来得及接受教育。因不满军训,一时激愤,说了几句气话,就被校方取消入学资格。只会开除学生,把包袱推给社会,学校还有存在的价值吗? 被取消入学资格,剥夺的是王某受教育的权力。 校方凭什么可以剥夺王某受教育的权力? 校方有什么资格可以剥夺王某受教育的权力? 三、王某“不爱国”不等于“辱国”。 校方将王某开除后,满屏的口诛笔伐,都是说王某“辱国”。这恐怕也是校方开除王某的心理想法。 我不知道这些作者和读者是真无知,还是装无知? 稍微有点文化知识的人,都分得清“不爱”和“侮辱”的差别,而且是天差地别。真的分不清“不爱”和“侮辱”,就请查字典或网上搜索,好加深一下印象。 不爱一个人和侮辱一个人,完全是两码事。要是不爱一个人就是侮辱一个人,每一个人都可以以侮辱罪把周围认识和不认识的人起诉个遍。 不爱国家是个人的选择,侮辱国家看个人的实力。 曾氏三口大闹瑞典酒店,出尽洋相,还把外交部都拉下了水,这才叫“辱国”。 包括我在内的绝大部分国人,财务不自由,衣食还在忧,“辱国”的资格都没有。 想让中国在世界出丑,王某有什么本钱?在网上说“不爱国”,不是身边同学举报,都没有人知道。 “不爱国”不算个事,是思想认识,属于教育问题。“辱国”才真叫事,采取了行动,造成了影响。 王某一时糊涂,说“不爱国”,就惨遭开除。湖南城市学院是不是让要每一个学生举行“爱国”宣誓,签订“爱国”保证书? 四、开除了事的处罚不公。 别说是在企事业单位,别说年幼无知的少年,就是在官场,在党政部门,官员更雷人的话不断抛出,能临时停职休假就不得了。没有一个党政官员因为雷人之语,惨遭撤消职务、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命运。 年少无知的王某凭什么遭此灭顶之灾?谁没有年少轻狂时,谁没有无知无脑日? 王某和厦大“两面人”研究生“洁洁良”不同,厦大“两面人”研究生“洁洁良”田佳良是国家政策、资源收益者。被辽宁师大保送到厦门大学读研,又被厦大推荐读博,拿着国家奖学金受着高等教育还是个党员,并且在厦门大学担任级硕士生第三党支部书记。厦门大学开除田佳良,是田佳良咎由自取。 王某刚进校门,还来不及接受高等教育,不是国家政策、资源收益者。 只是说了几句不理智的话,就被开除出校。王某遭此厄运,断送的是一生。 父母含辛茹苦供养王某到十八岁,又倾家荡产筹集大学学费,王某寄托着一家的希望。校方不负责任的开除,毁灭的是一家。 多了一个少年失意者流入社会,于社会稳定而言,就增加了一个不稳定的因子。校方图省事的开除,会祸害的整个社会。 五、开除违背契约精神 学校发送录取通知书,王某办理了报到手续,交了学杂费,形成了完整的合约。学校必须遵守合约,履行教书育人的义务。 校方仅仅凭几句话,不和王某协商,不退还王某的学杂费,不赔偿王某的损失,就将王某开除出校,明显违反了合同。 学校特别是高校应该成为契约精神的捍卫者,而不是破坏者。 陕北农民因征粮第一次重骂毛主席:雷公为何不劈死他。毛主席从警卫员口中知道后,立即阻止保卫部门逮捕农民的行动。说“听到群众尖锐一点的议论,就追查立案,打击压制。这种做法实际上是软弱的表现,是神经衰弱的表现” 仅仅几句话,校方就将王某开除,套用毛主席的话,湖南城市学院是不是“软弱的表现,神经衰弱的表现”。 现在满世界宣讲这个自信,那个自信。全世界都知道,“我的厉害我的国”。 一个18岁的少年只是声称“不爱国”,就被施以霹雳手段,雷霆行动。 湖南城市学院到底是展示中国的自信还是软弱? 中国难道就衰弱到受不了18岁少年几句“不爱国”的气话? 另外,人的思想独立和自由,是科学产生的根源,扼杀人的独立思想,还谈什么科学? 希望湖南城市学院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撤消错误的决定,让政审不合格不爱国的学生入校学习,把政审不合格不爱国之学生教育成为政审合格的真正爱国者。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