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 陈中华:滥杀无辜的案件要深入挖掘,将凶手的动机诱因调查清楚
详细内容

陈中华:滥杀无辜的案件要深入挖掘,将凶手的动机诱因调查清楚

陈中华:滥杀无辜的案件要深入挖掘,将凶手的动机诱因调查清楚


陈中华.jpg


    人民网福州12月25日电(詹托荣)12月25日下午,福建龙岩发生持刀歹徒劫持公交车撞人事件,目前有了最新进展。据悉,龙岩市、新罗区两级检察机关已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根据龙岩市官方通报,经现场进一步搜救核实,该事件目前已造成8人死亡、22人受伤(其中1人尚未脱离生命危险,其余生命体征平稳)。经当地公安机关初步侦查,犯罪嫌疑人邱某,男,1970年1月出生,龙岩市新罗区人,无业人员。因与当地居委会干部有积怨,事发当日居委会干部到嫌疑人家中,为其父亲拍照办理优抚证,产生矛盾,犯罪嫌疑人持刀杀人,而后劫持公交车撞人。目前,案件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我以为,如此赤裸裸的恐怖式屠杀,邱某的确是罪无可赦,不杀不足平民愤。问题是,严惩邱某之后呢?针对不确定目标的恐怖式屠杀还会发生吗?尤其是针对缺乏足够防范能力学生的杀戮还会发生吗?就怕的是,杀了邱某,还有后来者?到此时,又该咋办?尽管,国内严控枪支弹药,对刀具实施严格的管制,而且到处都是安检设施,到处都有“天眼”,可这报着必死之心实施恐怖杀戮的残暴行为,能防范得住吗?


    别的不说,针对学生的恐怖屠杀今年让人印象深刻的就有不少。比如说,今年4月27日陕西米脂三中附近,有19名学生被砍伤,凶手是该校毕业的赵某某,说是曾经受同学欺负,记恨在心,来报复杀人。而最近的是10月26日,重庆巴南区某幼儿园14名学生,被一名中年妇女刘某砍伤。前者已经被判处死刑,并执行,但是后者到目前为止,没有看到审判的相关信息。这两起都是凶手手持凶器,对学生进行杀戮,然而,今天发生的悲剧却是凶手驾驶轿车直接残杀学生。


    对管制枪支刀具的严控,也许可以防范赵某某或者刘某的犯罪行为,但是对驾驶轿车的韩某华之类呢?当他们抱着必死的决心来实施杀戮行为时,根本不会在乎生命的。而当犯罪凶手用轿车为工具实施杀戮行为时,在当下轿车近乎普及的背景下,也几乎是无法避免的。于是,我以为对这些犯罪凶手仅仅严惩是不够的,关键的要探究他们如此杀戮的动机与导致此种行为的社会因素。


    让我们看看陕西米脂的赵某某吧。只是因为学生时代曾经被欺负过,就来报复学生?这个理由说实话有点勉强。毕竟,在学生时代被欺负的人不少,难道所有学生时代受过委屈的人,成年后就去报复?报复不是找当年欺负者,反而杀戮无辜的学生?可惜赵某某被执行死刑了,也许深入挖掘会发现此人更多的动机与秘密吧。尤其是学生时代被欺负,那么离开学校后,他又有什么样的遭遇呢?工作、生活、心理等等方面,只有认真研究,总是能找到此人凶性发作的契机与动机的。


    还有重庆巴南幼儿园的杀戮案件,据说凶手刘某有满腹冤屈,无处申诉,才用杀戮儿童报复社会。是否如此,没有准确信息前不好说,但是,一般来说,没有无缘无故的仇恨,她如此的凶残,总是有原因的。而这个原因的调查与公开,也许恰是其走投无路后报复凶杀的导火索吧。


    其实,如今社会上,暴戾之气盛行的重要原因就是缺乏合理的申诉方式或者说渠道。和稀泥式执法,司法的强制力不足,本来上访是一种救济方式,但是又出来了一个非法上访。拆迁不满者,“非法”上访者,受欺负受侮辱者,生活无着者,等等,当他们没有一个合理合情的申诉方式,能理性发泄心中的不满,并能够得到必要的经济司法人道救济时,很难保证这些人走投无路后,不滥杀无辜,死也要拉个垫背者的鱼死网破行为。


    有网友说,有仇复仇,也不应该滥杀无辜啊。不过,这些滥杀无辜者本身就是弱势者,现实中,缺乏足够的手段或办法来报复曾经欺负他们的“强者”。滥杀无辜者,显然就是想让事件影响大了,从而能够让他们的问题得到曝光,让所谓的“坏人”得到惩治。总之,对每一起滥杀无辜的案件都应该深入挖掘,将凶手的犯罪动机与背景调查清楚,从而有的放矢,有针对性的“亡羊补牢”,犹未晚也。特别重要的是,社会管理者必须尽快建立起一个让普通人,能够得到必要的司法救济或者经济救济的合理渠道和方式,让人们的“委屈”有理性的发泄通道十分关键。社会缺乏一个让受害者申冤的环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让受害者闭嘴,是许多暴力事件的根本原因。


    前几天《新京报》对上访者陈裕咸被截访者打死一案的披露则依然令人震惊。数年前,安元鼎“黑监狱”事件就曾引发全国性的关注与热议,包括对于信访制度的集中讨论。但是,时隔多年,暴力截访问题不但没有解决,反而变得更隐蔽、分工更细致、手段更恶劣,行为让人发指。


    对于上访者,其中大多数都是蒙冤受辱,在当地讨不到公道而去上访,而党中央国务院却规定不能越级上访,就是接访了也是转回当地让当地查处。这样的制度,党中央国务院无形中变成了违纪犯法分子的保护伞,致使违纪犯法分子有恃无恐地对上访人说,你别说告到党中央国务院,你告到联合国去我也不怕。在这样的情况下,社会的自卫不可避免,一些群体或个人只能采用法律外的方式、甚至暴力来表达和发泄不满,报复社会滥杀无辜。


    目前地方的官员都是上级指派,只有上级才能管理下级的政治制度,地方官违纪违法制造冤案,上级不直接查处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党中央国务院应当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派人直接查处,决不能犯官僚当中转站,人手不够可以招聘,起初工作量会大些,过段时间就会少了,只要中央直接查处,各地就不敢做不公正的事。各地不敢做不公正的事,就不会产生访民,访民就会越来越少。


    维稳要先维权,维权才能维稳。单纯维稳,不解决具体的利益问题,是治标不治本,只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陷入“越维越不稳”的怪圈。以触犯国家法律、侵害公民权利为代价,靠黑监狱、黑保安、黑打手等黑恶势力来维护的所谓“稳定”,不过是在营造幻象,这才是和谐稳定的真正敌人。在重视社会管理创新、尊重公民权利的今天,一切类似“黑监狱”的黑暗角落,不仅为首都所不容——中国的任何一个地方都不能容。


    要形成; 中央--百姓信息互动,两头监管地方执政是解决党建,腐败,官僚,政令不畅,纯洁干部队伍,增强公信,提高凝聚力,消除群体事件,干群对立,确保和谐社会的“法宝”。中央--百姓信息互动,两头监管地方执政的实施,形成了中央政策--地方落实--百姓信息回馈--中央得知实情的良性,有序,健康,高效的国家环形监管互动机制。彻底根除了:中央--灯下黑,鞭长莫及,政策落实变味而无奈的局面,地方--诸侯一方,我的地盘我做主,天高皇帝远,爱怎么的就怎么的,百姓--为国家建言献策,反映问题,监督举报无处诉说的现状。根除了最低层百姓为国建言献策监督举报反映问题无处诉说的现状,疏通了百姓对政府的不信任和怨气,把群体性事件化于无形,使无视党纪国法有损共产党形象之流彻底失去了为所欲为土壤。


    另外:目前的信访制度对中央自身也很不利的,中央领导人若看不到听不到人民的状况与一个眼瞎耳聋的人无异,下面人干什么都不知道,就有被架空的危险。现在的上级国家信访局不但当了中转局,还放任各地方政法官员在上级国家信访局门口非法抓捕上访人,你说老百姓到何处说理?在这样的情况,种情形持续久了,很容易引起社会的暴力反抗。再者,这种暴力往往是自发的尤其是在被迫之下的自发,所以也往往是不可预期的和不可控的。


    2016年11月15日河北的贾敬龙因告不倒村霸而自己为民除害被法院杀死。山西的胡文海因承包煤矿失败,上访村支部人员贪污未果,而于2001年10月26日晚上持枪杀村干部及与之有过节的群众,致14人死亡。河南的范华培因拆迁补偿不公问题,于2016年5月10日持刀扎死三人,扎伤一人。2014年8月22日,山东的徐孝福因妻子去讨要安置房而死于龙口经济开发区政府办公楼下,儿子不知所踪得不到解决而放火焚烧公交车辆,造成无辜群众三人死亡、六人重伤、五人轻伤、五人轻微伤。 2016年1月5日,宁夏马永平因三十多万元的劳动报酬,经三年多的多方讨要无果而火烧公交车造成18人被烧死32人被烧伤。


    这样的事情,在中国早就不算是新闻了。前几年福建陈水总在公交车上烧人,成47人死亡、34人受伤。还有浙江公交纵火案。据媒体统计,2005年以来,中国至少已发生过15起公交纵火案,导致147个无辜者遇难。彻底点说,整个中国都成了一个随时可能被点燃的公共汽车,其中原因都是凶手状告无门而滥杀无辜报复社会。政府维稳不维权的政策,导致恶性案件就会层出不穷,不但人民人人都会有危险,政府政法机关也难独善其身。


    2008年7月1日,北京的杨佳因与警察纠纷控告无果在上海公安分局内杀死六名警察伤名警察和一名保安人员受伤。2011年5月26日上午,江西抚州发生三起爆炸案。爆炸时间分别为9:18、9:29、9:45——30分钟内发生3起爆炸案,先是检察院,接着是临川区政府,最后是临川区药监局附近。三点之间爆炸的时间前后相差最多20分钟左右。爆炸造成3人死亡。分别为区政府死两人,检察院死一个保安。2012年9月3日早晨8时许,山东省荣成市滕家镇政府大院发生爆炸,造成1人死亡,多人受伤。死者是沟曲家村的村民曲华强,因公伤高位截瘫,由于相关部门对伤残事故处理不公,他多次上访维权无果。曲华强曾写道:“如果这样低要求都做不到,那我只有一个字——炸!”


    当前,我国的法律已经被相当部分人从内心鄙视,不再相信它能够为弱势群体提供庇护,也不再相信司法机构能够公平公正的维护法律的尊严,法律成了戏子和婊子,只是有钱和有权人的玩物和木偶。既然法律给不了公正的说法,就出现了胡文海杨佳毕志新张扣扣等以自己的方式讨一个公正的说法,成了一种普遍的心态。虽然敢拿起刀的人仍然是极少数,但这并不表示当他们有条件拿起刀时,不会擦亮复仇的利刃。从网络和媒体披露的问题,以及耳闻目睹的现实看,司法界的贪婪和腐败触目惊心,从民事到刑事很难有十分干净的地方,而且还要自欺欺人一再麻醉正在越来越好。当人心都思佐罗的时候,法律成了空文,司法成了笑话,不正本清源光靠删文禁言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我们的基本国策。法治社会追求的是权利公正、机会公正、规则公正、程序公正,而能不能实现这诸多公正,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司法公正。司法公正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游戏。司法公正,牺牲掉的只是少数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 司法的相对公正对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在任何社会,司法是保障社会正义最重要,也是最后一道防线。说得简单一些,司法关乎人民的财产与生命安全。一旦司法失守,社会公正和正义就会荡然无存。


    司法,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与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公众将公平正义的渴望更多地投向了司法的公正性。但在一些地方法院,由于利益驱动和监督缺失,司法腐败行为甚至已经成为了一种“潜规则”。近年来流行的一句顺口溜——“吃了原告吃被告”,说的就是枉法的法官。一旦出现司法腐败,解决社会纠纷的法院就开始在制造新的纠纷。一些遭遇不公的当事人甚至直接绕过法律程序,作出危及他人危及整个社会的极端举动;又或者利用自己的某种关系解决纠纷,向“黑社会”求助,这将引发更严重的社会冲突。


    司法公正与否,直接关系到一个政权的生死存亡。这是早有结论的,但是如今许多人对此还缺乏深刻的认识。两千多年前的《左传曹刿论战》是大家都很熟悉的名篇,因为入选过中学语文课本。但读这篇文章的时候大家恐怕都是初中生,或者是过分注重“一鼓作气”这样的战术问题,因而真正从战略高度领会其深意的并不多。话说当年齐国大军攻鲁,曹刿问鲁庄公凭什么来应战。庄公先说了两点:一是衣食这类养生的东西,我不敢独自享受,一定把它分给别人。二是祭祀用的猪、牛、羊、玉器和丝织品,我从来不敢虚报夸大,一定按照实情相报。但曹刿认为这只是小恩小惠和小信用,据此并不能取胜。最后庄公说:“大大小小的诉讼案件,即使不能一一明察,我一定会按照实情处理。”曹刿这才放心:这是尽了本职的一类事情,可以凭借这一点去应战。许多人事后总结说鲁国之所以取胜,是因为鲁庄公采纳了曹刿关于“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战术理论,这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忽视了司法公正在凝聚民心方面所起的决定性作用。


    反面的例子是清末的多次对外应战。鸦片战争的时候,当英军与清军在珠江口大战正酣,岸边却聚集了数以万计的当地居民,他们冷漠地观看自己的朝廷与外敌作战,当官船被击沉清军纷纷跳水时,居民竟然发出喝彩声。后来英军北上,也有类似情况。到了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时,老百姓不仅围观,甚至还加入到为洋人推车、搭梯的行列。大清国的子民之所以如此不忠,固然与清初的大肆屠杀有关,更与清王朝持续多年的大兴文字狱和清末猖獗的司法腐败有关。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使没有外敌入侵,清王朝也是难逃灭亡厄运的。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不要小看两个农民因一块屋地、一头耕牛所打的官司,更不要因为这样的官司很小就认为徇私枉法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法官头顶上的国徽可不是用来吓唬老百姓的,而是提醒我们肩负关系到国家政权存亡重任的。


    司法不公现象是侵入党和国家机关健康机体内的病毒,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党的政权,司法公正关系到我们党的先进性能否保持、关系到我们党能否取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关系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能否巩固。“得民心者得天下”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党一定要知道,谁伤害老百姓的人权就等于伤害党政权的逻辑。党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领导,对政法机关不公正的栽决,决不能袖手旁观,更不能让司法机关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暴力违法执法贪赃枉法,对贪赃枉法的政法官员必须严惩不贷。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电话直呼
在线客服
在线留言
发送邮件
联系我们:
01066182388
01055151111
13683233288
健康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还可输入字符250(限制字符250)
技术支持: 国际新闻信息网 | 管理登录
0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