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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打死民警曲玉权的罪犯不判死刑,严重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陈中华:打死民警曲玉权的罪犯不判死刑,严重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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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 张熙廷)今日(19日),新京报记者获得一份判决书显示,2017年除夕哈尔滨市民警曲玉权遭暴力抗法遇害案二审宣判,6人获刑,被告人王某海、王某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12年。被告人王某兰、吴某娟、王某磊、丁某阳分获6年到8年不等有期徒刑。此外,6人赔偿曲玉权家属667952.5元。


据此前警方通报,2017年1月27日(除夕)下午,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太平庄派出所民警曲玉权和李振东赶到一斗殴现场,依法处置时遭到违法犯罪嫌疑人袭击,民警曲玉权受伤被送到医院救治无效不幸牺牲。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共有6名,在2017年1月27日,王某磊、王某兰、丁某阳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太平镇太平村中心大街“你会红”KTV与亲属聚会,16时许,王某磊无故摔砸物品,并与KTV经营人杨某发生争执并厮打,杨某报警。17时许,王某磊的亲属王某海、王某波、吴某娟3人驾车赶至KTV,带王某磊等3人离开。


随后,王某磊、丁某阳中途下车,持砖头返回KTV门前,与出警的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太平庄派出所民警曲玉权(男,殁年39岁)、民警李振东相遇。曲玉权与李振东依法对丁某阳询问,并欲带回派出所调查,遭到返回现场的另外5人暴力拦阻。


6人有分有合对两民警推搡、撕扯、抡拽、踢,并多次击打曲玉权头部、胸部、手臂等部位。期间,王某海、王某波、王某兰等人多次试图抢夺民警手机、执法记录仪,阻止两民警呼叫增援和现场录像,后相互掩护逃离现场,曲玉权阻拦未果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


近年来,此类公然挑衅和践踏警察执法的事件频发,小到骚扰110,戏弄警察;大到公然袭警,危及警察生命。这些,都折射出当下警察执法威严和力量的弱化。长此以往,后果堪忧。


法律尊严不容侵犯;执法者失去了威严,就意味着法律失去了威严。警察代表法律的威慑力量,其执法的威严应该受到最大的维护和尊重。对藐视警察的言行进行制止而不受投诉和法律追究,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尽管各国国情不同,但树立和维护警察的执法威严,不仅有利于社会安全和民众利益,还可有效降低管理成本。


有人认为,警察只要在办大案要案时体现威严有力,就可以了,而对胡乱拨打110或交通违章等小事,就可“软”一些,这种想法是极不正确的。事实上,凡是警察有威严,对“鸡毛蒜皮”抓得紧的地方,大罪就会少一些。因为从犯罪心理学看,人都是从小的地方开始一点点突破法律界限,如果小错没有及时得到惩罚,最后就会惹下大祸。


我们千万不要为警察“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文明执法”叫好!如果警察不是警察,文明社会何以托付?个人安全何以保证? 什么是民主法治,首先,它体现的就是对法律的绝对尊崇:即使某个法律不好也要先遵守,然后通过“室内民主”及合法程序,去修改那个法律。但绝对不能通过任何非法方式,去破坏法律……这里,某些叶公好龙者也许不喜欢,但这正是民主法治的核心。否则,凡是你认为的“恶法”就可以理直气壮地不遵守,那么如果别人也认为你的法律也是恶法,也去以非法方式违反呢?岂不无法无天、天下大乱了?


我认为;打死民警曲玉权的罪犯不判死刑,严重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中国应当尽快整治法院乱象,聚众抗法打死民警的罪犯不判死刑,而张扣扣是在杀母凶手得不到法律相应制裁和其父上访无果的情况下杀了杀母凶手却被判死刑,还有故意谋杀毒死外国人被判死缓,贪污受贿几个亿被判无期,捡鸟蛋被判15年,买塑料仿真枪被判无期......。


司法公正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游戏。司法公正,牺牲掉的只是少数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 司法的相对公正对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在任何社会,司法是保障社会正义最重要,也是最后一道防线。公检法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法院无疑就是这道最后防线的终极守护者,与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没有任何行为比起法官的徇私枉法对一个社会更为有害的了。有些法官对法律的任性解读,任性判决造成了案件判决后,当事人不得不再去申诉,申诉再申诉,导致信访局门庭若市,造成有些状告无门的人而滥杀无辜报复社会。


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公众将公平正义的渴望更多地投向了司法的公正性。但在一些地方法院,由于利益驱动和监督缺失,司法腐败行为甚至已经成为了一种“潜规则”。近年来流行的一句顺口溜——“吃了原告吃被告”,说的就是枉法的法官。一旦出现司法腐败,解决社会纠纷的法院就开始在制造新的纠纷。一些遭遇不公的当事人甚至直接绕过法律程序,作出危及他人危及整个社会的极端举动;又或者利用自己的某种关系解决纠纷,向“黑社会”求助,这将引发更严重的社会冲突。


司法就象一个风向标,它会引导着社会风气向好的或坏的方向发展。健康的司法是惩恶扬善,引导社会风气向好的方向发展;司法结果是惩善扬恶,它将引导社会风气向坏的方向发展。司法腐败是导致社会道德堕落,社会风气恶化的最根本、最直接的原因之一。司法腐败使得的社会正义无处伸张,人们有仇无处报,有冤无处伸。让人们对社会的感觉是一片黑暗。在司法腐败的背景下,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就会层出不穷。


法律是任何社会必须具备的一个底线,并且往往是穷者和弱者需要法律的保护。如果不相信法律,那么穷者、弱者怎么来保护自己呢?如果他们相信法律俨然成为了富者和强者的工具,那么他们要做些什么来保护自己呢?暴力就是这样产生的。人们对事件的关注已经超越了法律本身。很显然,当法律失去保护弱者的作用时,愤怒就会泛滥,而愤怒会进一步削弱法律的价值。这种恶性循环的情况非常让人担忧。长此以往,一个“恨”字就会越来越凸显,就会失去社会的稳定乃至安全。权力和金钱结合,凌辱、欺压底层的弱者,这些年来,类似的案例数不胜数。社会底层是最大的受害者。社会作为一个集体毫无保护,社会中的个体更没有得到保护。


法律也是任何一个社会的社会信任的基础制度。在这个中间地带,发生矛盾或者冲突的社会角色,可以进行协商、谈判、和解,并且得到第三者(司法)公正的保障。在传统规模很小的地方共同体里面,人们可以通过日常经常性的互动建立社会信任。但在比较大的共同体尤其是在现代流动性社会,社会角色之间信任的建立和保障都必须依赖于法律,尤其是司法。


法律在当前中国社会中的价值,远未达到其应有的水平。无论是党政干部还是普通老百姓都经常可以藐视法律,把法律当儿戏。法的特性是一致性和普遍性,即所谓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政治化的特性就是多样化和特殊性,不同的人在法律面前有不一样的待遇。如果有钱者可以通过钱、有权者可以通过权把法律过程利益化,那么无权无势者则可以通过花样繁多的形式例如集会、游行、抗议、暴力(包括自杀)来寻求问题的解决。而这正是今天社会的现实情形。


维护司法公正就是维护党国的形象!司法不公现象是侵入党和国家机关健康机体内的病毒,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党的政权,司法公正关系到我们党的先进性能否保持、关系到我们党能否取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关系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能否巩固。党必须加强对司法的全面统一领导,重塑司法公信力,有错必纠是重塑司法公信力的唯一途径。对司法机关不公正的裁决,决不能袖手旁观,更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暴力违法执法贪赃枉法,司法机关要有人监督还要有人领导才能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中国的司法决不能脱离党的领导,对贪赃枉法的司法官员必须严惩不贷,让人民群众相信司法并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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