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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中国必须要高度警惕,美国导演的颜色革命

陈中华:中国必须要高度警惕,美国导演的颜色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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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在京召开,国务委员、公安部党委书记、部长赵克志在会上分析了今年公安工作面临的形势后指出,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是党和人民交给公安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他要求,要以防范抵御“颜色革命”为重点,坚决打好政治安全保卫仗。牢牢绷紧政治安全这根弦,始终坚持把防范政治风险置于首位,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严密防范、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不断深化反恐怖反分裂斗争,坚决捍卫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国家政治安全,坚决捍卫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


    近年来,一系列国家接连发生颜色革命,政权更迭,政局动荡,引起了全世界的注意。这种由美国导演的推翻现政权的,所谓“革命”,值得我们高度警惕。

    

    一、颜色革命有规律可寻


    所谓颜色革命,其实不是革命,而是通过和平的“街头政治”方式(有时也不排除使用暴力,但主要不是暴力方式)颠覆政权的一种政变。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东欧国家的政局剧变就是一个典型(最早叫天鹅绒革命,比喻像踏着天鹅绒一样向前滑行,意思是没有暴力行动的改变政权),后来在一系列东欧、中亚以及北非国家重演。由于在颠覆政权的过程中,夺取政权的反对派往往用某种颜色作为标志,例如,乌克兰用橙色作为标志,格鲁吉亚用玫瑰色作为标志,吉尔吉斯斯坦用黄色作为标志,突尼斯用茉莉花作为标志,等等,所以把这类事件统称为颜色革命。


    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颜色革命:一类是改变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性质,把社会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变为资本主义的资产阶级专政。例如,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苏联东欧国家发生的政局剧变。这类颜色革命实质上就是我们常讲的“和平演变”。另一类是在资本主义国家里把现政权改变成为亲美的(或更加亲美的)政权。本世纪以来,东欧、中亚以及北非许多国家发生的事件,实质就是如此。但遗憾的是,我们对苏东剧变的原因和教训,至今在一系列原则问题上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这对于我们防止苏东剧变在我国重演,防止颜色革命即和平演变,是十分不利的。

    尽管两类颜色革命的性质不同,但具有许多共同之处,有一些规律性可以探寻。已发生的颜色革命大体上可分四步。


    第一步,制造颠覆现政权的舆论。由美国背后支持、操纵的颜色革命都是如此。这种意识形态工作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把现政权妖魔化。收集政府工作中的错误、缺失,加以夸大,煽动群众的不满。有时抓住某个突出事件反复宣传,使群众对现政权的“劣迹”有一个深刻的印象。在苏联剧变过程中,敌对势力揪住肃反扩大化大做文章,任意扩大肃反中被镇压的人数,详细叙述“迫害”的过程,描写各种细节,制造恐怖气氛,动摇群众对现政权的信任。“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搞颜色革命,首先是制造否定共产党的历史和社会主义实践的舆论,把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斗争以及社会主义时期的建设说得一无是处,歪曲、造谣污蔑,无所不用其极。这样,打倒共产党、推翻社会主义就是正义的、顺理成章的事情了。正如习近平总结苏联演变的教训时指出的,苏联向资本主义演变,是从否定历史开始的,否定苏联历史、否定苏共历史,否定列宁、否定斯大林,一路否下去,城头变幻大王旗,一夜之间。政局变化可以是突然发生的,思想变化却是逐渐的,思想防线突破了,其他防线也就守不住了,要从苗头上加以防范。我们必须牢记苏联演变的历史教训。


    另一类是通过舆论工具的宣传以及人员的往来,灌输美国的价值观,美化美国式的民主、自由,让广大人民群众潜移默化地认同美国的政治经济制度,为有朝一日建立亲美政权奠定思想基础。


    对这一类“放长线钓大鱼”式的舆论工作也应该保持高度警惕,千万不能被美国的民主、自由忽悠了。


    第二步,建立政治组织。在制造舆论、搞乱人们思想的基础上,建立反对派组织,这是颜色革命的重要一步。先是非正式组织,进一步是成立反对党。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同意成立反党的所谓“非正式组织”,实际上就是允许有组织、公开地进行反共反社会主义的活动;随着形势的变化,在“非正式组织”的基础上必然成立反对党,而同意成立反对党,就意味着实行多党制;一实行多党制,必然导致取消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为资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创造条件。所以,对那些非政府组织,尤其是西方支持的非政府组织,必须严格控制和管理,只能允许它们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活动,决不能任其进行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活动。尤其要严格管理西方资助的资金的来源及其使用情况。对那些非法政党,更应该坚决取缔。在这方面,决不能顾忌西方的反应而犹豫、姑息。在资本主义国家里,则是组织亲美派,以便带领不明真相的群众进行政治活动,伺机夺权。


    第三步,物色有影响的、具有一定号召力的自由主义分子和亲美人士(最好是体制内的头面人物),作为反对派领袖,把力图推翻现政权的各色人等聚集在一起,待时机成熟,由他带领群众向现政权发起进攻,组织以他为首的新政权。这种人最好是经过美国培训的,或者是与美国的机构有着密切联系的,有明显的亲美倾向,“靠得住的”。亲手解散苏联的戈尔巴乔夫就是西方物色到的“自己人”(撒切尔夫人语)。撒切尔夫人承认,西方搞垮苏联的意图一直没有能够实现。直到上世纪80年代初,西方估计到“经我们帮助的人可能继任,借助他我们能够实现我们的想法。这个人就是米·戈尔巴乔夫。我的智囊们对此人评价是:不够谨慎,容易被诱导,极其爱好虚荣。他与苏联政界大多数精英关系良好,因此,通过我们的帮助,他能够掌握大权。”果然,在西方的帮助下,戈尔巴乔夫登上苏共中央总书记的位置,他按照西方的要求,一步一步把苏联引上绝路。我国曾经出现过的网上选举总统的丑剧,也是西方在我国物色反对派领袖的意思。


    第四步,利用突发事件,或者利用选举机会,打着民主、自由的旗号,组织示威、游行、集会、罢工、罢课、占领广场、冲击政府机关等等“街头政治”活动,迫使政府交权。突发事件,有时是很小的一件事情(突尼斯“茉莉花革命”起因是城管同小贩的冲突),经过有组织的渲染,发酵成大事件。所以不能小视这种小事,必须慎重处理,及时果断地斩断利用小事情发酵的黑手(像北京的锋锐律师事务所那样的“维权”组织)。“街头政治”是不讲理的“单行道”:反对派怎么做都是民主的,不合美国意图的政府除了下台怎么做都是违反民主。反对派在选举中得到的是少数票,就说有舞弊,要重新选举,不重新选举就是不民主;反对派进行各种非法活动(包括冲击总统府、议会大厦)都是民主,而政府予以制止,就是不民主。总之,利用“民主”束缚不合美国意图的政府的手脚,鼓励亲美的反对派放手干。


    可以说,所谓颜色革命,意识形态工作是基础,组织有头面人物带领的反对派是关键,突发事件是可以利用的时机,目标是建立亲美政权。

    美国对颜色革命这种屡试不爽的手段有着深刻认识。在格鲁吉亚、乌克兰、吉尔吉斯斯坦得手以后,美国前国务卿赖斯在2005年4月21日会见白俄罗斯反对派代表时宣布:“现在是白俄罗斯实行变革的时候了。"她提出了四大主攻方向:支持独立媒体、创办新的大众传媒;加速发展群众运动;组成反对派联盟;选出统一的总统候选人,在2006年的总统大选中与现任总统卢卡申科一争高低。

    

    二、背后都是美国操纵,贯彻美国的利益


    颜色革命是在不同国家里发生的,表面上是本国人民在争“民主”,但背后都有一只黑手操纵着,贯彻的都是美国的利益,服从于美国的战略要求。可以说,每一场颜色革命都是美国谋取世界霸权的战略棋局中的一枚棋子。没有美国的谋划、支持、指使,就不会有颜色革命。


    美国是垄断资产阶级统治的帝国主义国家,它的根本利益在于对外扩张,搞霸权主义。冷战结束以后,美国取得了一超独强的地位,明显加快了它谋取全球霸权和建立单极世界的步伐。国际政治力量对比严重失衡,使得美国霸权主义呈现出更大的进攻性、侵略性和冒险性。前总统克林顿说:“要使世界免遭过去的灾难,必须有一个领导,而且只能有一个领导”,而美国“最具有领导这个世界的能力”。“9·11”事件后,小布什公开提出,“世界上任何地区的任何国家都必须做出选择:或者跟美国站在一起,或者跟恐怖分子站在一起。”这充分暴露出美国的蛮横霸道的本质。美国的一超独强的地位在短期内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这种全球霸权主义也就不会发生变化。


    实现霸权主义可以有两种办法。一种是使用武力,例如美国在伊拉克动武;一种是和平的方式,像踏着天鹅绒那样平稳地滑向美国设定的目标。实践表明,前一种方式“成本”太高,收效并不尽如人意;而后一种方式花费少、成效大,而且阻力小,容易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美国发动侵略伊拉克的战争,花了2000多亿美元,死亡1500多人,得罪了许多盟国,仍没有完全达到目的,反而留下了许多后遗症;而在乌克兰2004年的“橙色革命”中,前前后后只投入2亿美元左右,人未伤亡一个,就大见成效,并得到盟国的一致支持。这样,美国为了实现领导和称霸全世界的愿望,推翻反美的或不那么亲美的政权,扶植亲美政权,除非万不得已使用武力,其首选是和平方式的颜色革命。一系列颜色革命就是根据美国独霸世界的需要,在美国导演下发生的。当然这只是美国的愿望,有时也会事与愿违。对于美国的帝国主义本质,应该有清醒的认识,不要抱不切实际的幻想;对美国操纵颜色革命的危险,应该有高度的警惕,不能掉以轻心。


    美国推行颜色革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打出的都是民主的旗号。美国先给不合它意的政权扣上“不民主”“独裁”“反人道”“违反人权”等帽子,然后鼓动反对派起来要民主。这是很容易迷惑人的。在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联东欧国家的剧变中,美国使的就是这一招;本世纪初在南斯拉夫、格鲁吉亚、乌克兰、吉尔吉斯斯坦以及后来的北非国家,使的还是这一招。例如,1989年10月7日,在民主德国首都柏林,得到美国支持的示威者在共和国国庆招待会场外高呼的就是要“民主”的口号,10月9日,在莱比锡爆发的7万人参加的游行示威提出的要求也是实现“民主”。苏联东欧国家的社会主义政权都是在“民主”的“街头政治”的冲击下倒台的。


    进入21世纪,美国对反美的南斯拉夫米洛舍维奇政权以及尽管亲美但不那么彻底的格、乌、吉的原政权,也是用“民主”“公正选举”这一手法迫使当权者下台,换上听话的完全亲美的政权。例如,在2004年乌克兰选举风波中,当反对派的支持者被问到“为什么要支持尤先科”时,很多人回答:“支持尤先科就是支持民主”。美国也想对中国使用这一招。本世纪初,美国前国务卿赖斯来中国访问之前就叫嚷:“中国的民主进程应该有一个日程表”,她已经迫不及待了。我们必须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中广泛进行马克思主义的民主观教育,从理论上分清无产阶级民主与资产阶级民主的界限,理直气壮地批判资产阶级民主,揭露美国鼓吹的“民主”的实质;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真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面对美国推行颜色革命的逼人攻势,我们必须进一步从理论上、实践上有针对性地开展有关工作。


    为了实现颜色革命,美国不惜财力。凡是发生颜色革命的国家,反对派没有一个不得到美国的财政支持。美国极其慷慨、不惜血本地支持反对派进行反对现政权的活动,包括做意识形态宣传、搞“街头政治”、组织选举等。在乌克兰,当以尤先科为首的反对派组织大规模示威,需要把各地群众集中到首都基辅时,美国通过非政府组织(例如索罗斯基金会)出钱租车并发劳务费(据说每天10美元,远远超过当地实际收入),而且一夜之间在广场上搭起了供住宿的帐篷。在格鲁吉亚的玫瑰色革命过程中,美国也借助于非政府组织事先准备好了一切,如花多少钱、资助哪个反政府组织、与谁合作等等。为了颠覆白俄罗斯卢卡申科政权,2004年美国政府拨款8900万美元用于支持白俄罗斯的独立媒体、反对派、国内组织和商业团体。 2005年美国参议院又宣布将专门拨款500万美元用于资助白俄罗斯的反对派。据说美国政府每年为了“促进民主”的拨款高达10亿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有关颜色革命的准备工作往往是通过非政府组织进行的,在做意识形态工作的阶段更是如此。各种基金会打着合作交流、资助科学研究等幌子进行思想渗透,并物色将来可以利用的人选。这种活动是隐蔽的、潜移默化的,直到关键时刻其作用才显现出来。因此,对这类基金会组织必须认真对待,仔细甄别,切不可贪图小利而忘大义。


    美国十分注意从政治上培植反对派中能起领导作用的“骨干分子”。波兰的瓦文萨、南斯拉夫的科什图尼察、格鲁吉亚的萨卡什维利、乌克兰的尤先科都是美国相中的“领袖人物”,他们都受过美国明里暗里的鼎力相助,有的还直接在美国接受过“民主教育”。例如,2003年夏天,美国在贝尔格莱德举办了一个讲习班,格鲁吉亚的萨卡什维利应邀前往,接受有关进行塞尔维亚式的“温和革命”的培训。几个月后萨卡什维利便在格鲁吉亚成功地发动了“玫瑰色革命”,顺利登上总统宝座。除了领袖外,美国还大力培养“中坚力量”。 2000年3月,美国在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的希尔顿饭店举办“非暴力抵抗讲习班”,24名南斯拉夫反对派领导人秘密前往受训。这些人在专家指导下学会了如何组织罢工、罢课,如何通过手势进行交谈,如何克服恐惧心理,如何动摇一个“独裁政府”的统治等等。这些人学成回国后很快就投入反米洛舍维奇的街头政治中。 2004年秋,美国派遣1000余人分赴乌克兰14个州,为橙色革命及时培养、输送了大批骨干。在白俄罗斯,2003年有近200名白俄罗斯“民主活跃分子”赴美参观、受训,50名白俄罗斯青年参加美国政府组织的“未来领导人”项目,赴美学习。


    面对美国推行颜色革命的种种手法,我们应该严肃认真对待。应该看到,中国作为现在世界上唯一的社会主义大国,美国是视为眼中钉的,欲除之而后快。正如邓小平指出的: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正在打一场没有硝烟的第三次世界大战。所谓没有硝烟,就是要社会主义国家和平演变。”美国加紧对我国推行西化、分化的战略,力图在中国也搞一场颜色革命,香港的“占中”实质上就是一种预演。而我国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分子在美国的支持下也蠢蠢欲动。 2003年搞的那场“民间修宪”闹剧,2008年的《零八宪章》,就是很好的证明。因此,我们对已经发生的颜色革命必须认真总结,未雨绸缪。

    

    三、预防颜色革命是一项系统工程


    当前国际国内形势下,我国发生颜色革命的危险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在资本主义包围下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在世界范围内,资本主义无论在政治、经济、科技、军事上还是在意识形态上,都占有优势,美国对我国一直在推行西化、分化的战略,用邓小平的话来说,他们不喜欢我国走社会主义道路,力图推翻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这股势力怎么也不能低估。改革开放以来,想在中国搞颜色革命的各种动作始终没有停息过,1989年的政治风波就是一场最大的演习,给我们上了一堂大课。


    预防颜色革命,我们必须加强国家的专政工具。在出现政治动乱的情况下,运用专政工具维护政局的稳定、社会的安定,是完全必要的。正如邓小平指出的:“无产阶级作为一个新兴阶级夺取政权,建立社会主义,本身的力量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内肯定弱于资本主义,不靠专政就抵制不住资本主义的进攻。坚持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我们叫人民民主专政。”“运用人民民主专政的力量,巩固人民的政权,是正义的事情,没有什么输理的地方。”民主与专政是统一的,只有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才能够充分保障绝大多数人民的民主权利。对少数闹颜色革命的自由化分子进行专政,并对其中触犯了刑律的人依法进行处理,这是理直气壮的,也不会影响我国的声誉。对此不应该有任何顾虑。我们讲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就包含这个内容。


    同时,对于颜色革命这一类危及政局稳定的事情,仅仅依靠专政机关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必须把注意力放在预防上,防患于未然。预防颜色革命,从正面来说,就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是一个涉及各方面工作的系统工程。至少有以下几项工作应该作为基本措施经常予以关注。


    1.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应该充分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意识形态领域历来是敌对势力同我们激烈争夺的重要阵地,如果这个阵地出了问题,就可能导致社会动乱甚至丧失政权。敌对势力要搞乱一个社会、颠覆一个政权,往往先从意识形态领域打开突破口,从搞乱人们思想下手。从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的教训看,戈尔巴乔夫提出所谓“民主化”“公开性”,放弃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听任反共反社会主义思想自由泛滥,这成为苏联解体、苏共垮台的十分重要的原因。必须充分估计到我国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严重性、复杂性。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解放思想,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不可否认的是,出现了照搬西方资产阶级思想、理论的“洋教条”“洋迷信”的倾向。在政治思想领域,新自由主义、“宪政民主”“普世价值”、民主社会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泛滥。它们尽管说法不同,但政治目的是完全一样的:经济上主张私有化,政治上宣扬西方资产阶级民主自由,攻击、歪曲党的历史和社会主义实践,最终要求实现资本主义制度。这些思潮,占领了相当大一部分舆论阵地,影响了相当大一批群众。如果让它们蔓延开来,社会主义制度就会失去自己的思想支柱,为颜色革命打下思想基础。批判和清理西方资产阶级思想理论的影响,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


    2.在组织上必须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防止颜色革命的关键。只要各级党政干部都是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那么,不管国内外敌对势力掀起多大的风浪,我们的政权都会稳如泰山。邓小平指出:“中国的稳定,四个现代化的实现,要有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要有真正坚持毛泽东思想和党性强的人来接班才能保证。”他强调配备领导班子时,要选那些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在斗争中经得起考验的人。所以他在选拔干部时始终把革命化放在首位。我们必须坚持这条干部路线,不能把我们的党政干部仅仅当作只是处理具体事务而不问政治倾向、政治观点的那种“事务员”。尼克松在上世纪80年代访问东欧时说过:“实用主义可以为和平演变打开缺口”。必须警惕和防止那些“吃共产党的饭、砸共产党的锅”的“砸锅党”人,钻进领导干部的队伍。


    3.最根本的是要巩固和加强党的阶级基础。在社会主义国家,所谓颜色革命实际上是一场激烈的阶级斗争,胜负取决于阶级力量对比。我们不怕有人反对,因为在存在阶级的社会里,由于阶级利益的驱动,总会有人反对社会主义事业。有人反对并不可怕,怕只怕没有人坚定地支持,即执政党没有可靠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对于执政能力来说,这是决定性的。苏联东欧国家的共产党之所以在反对派的进攻面前束手无策,根本原因是这些党推行修正主义路线,自身已经丧失了无产阶级政党的品质,迎合资产阶级的需要,完全脱离群众,失去了工人农民的支持,结果敌对势力一攻就垮,甚至不攻自垮。在资本主义社会也是如此。吉尔吉斯斯坦等国的反对派实力并不十分强大,但多数群众在社会危机中保持中立,袖手旁观,结果政府一触即溃;而委内瑞拉的查韦斯政权之所以能在美国的重压和国内反对派连续冲击下坚持不倒,就是因为查韦斯政权的社会政策向劳动群众倾斜,得到了占人口70%以上的劳动阶级的支持。我们必须十分注意保持无产阶级政党先锋队的性质、不断巩固党的阶级基础,保证工人农民的主人翁地位,维护他们的阶级利益,使广大人民群众始终站在党的一边,成为捍卫党和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这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预防颜色革命的根本保证。


    4.缩小贫富差距,必须巩固和加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我们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只有不断加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我们的政权才能稳固。正如江泽民指出的:我们“决不搞私有化。这是一条大原则,决不能动摇。”如果“把国有资产大量量化到个人,并最终集中到了少数人手中,那样,我们的国有资产就有被掏空的危险,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就会失去经济基础。那时,中国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局面?我们靠什么来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靠什么来巩固人民的政权,靠什么来保证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的落后,发展又不平衡,我们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同时,还需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但是,应该看到,决定我们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是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公有制经济是我们的命根子。发展公有制经济,才能保证工人阶级的国家主人翁地位,才能得到工人、农民的拥护。没有了公有制经济,或者公有制经济丧失了主体地位,上层建筑就会相应地发生变化,我们的社会就会改变性质,共产党执政也就失去了根基,这样,颜色革命就很容易搞起来了。公有制被削弱了、搞垮了,整个社会主义大厦就会垮塌。所以,我们必须大力发展公有制经济,巩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这是防止颜色革命的经济基础。


    5.防范抵御颜色革命,关鍵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已经发生颜色革命的国家,大多是因其国内官僚主义横行,官权泛滥,官员假公济私、中饱私囊,官民之间产生了严重的对立。如在乌克兰,任人唯亲的现象普遍存在,而且很多官员在国家的私有化过程中大量侵吞国有资产,腐败让政府的公信力不断丧失,加剧了人民对执政者的不信任,最终导致执政者失去民心。 由于官权泛滥,官商勾结现象严重,导致大量的财富集中到少数寡头手里,贫富分化明显,让越来越多的人感受到了不公正,因此他们迫切希望社会环境和生存环境得到改善。而在长期的感受到不公正之后,他们倾向于选择希望换一个执政者来“换换手气”--而不再去管一旦“换了手气”后是变好还是变坏。


    所谓社会的公平正义,第一道关是立法,第二道是执法,第三道是法律监督,即检察院、宣传部、审计系统,最后一道才是将矛盾移交到法院,通过司法解决。因此,相对立法、执法与法律监督,司法处的裁决是最后一道防线,公正司法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起关键作用。


    最近有些措施落实得不错,比如,把领导人的批示条子扣下,对电话通话进行录音,杜绝领导干预司法。另外,终身追究制可更一步推进,如果法官错判一个案子,那么这个责任可以终身追究。虽然我国有些学者对此有异议,因为在西方是不追究法官责任的,判决错了就错了,但我认为这样可以有效监督其司法公正,避免徇私舞弊。


    推进严格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司法公正的实现,最终还是要落实到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体现在每一个具体的司法行为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司法公正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来说,都是一场双赢游戏。司法公正,牺牲掉的只是少数权势人物,而赢得胜利的则是整个政权。 司法的相对公正对社会建设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在任何社会,司法是保障社会正义最重要,也是最后一道防线。公检法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法院无疑就是这道最后防线的终极守护者,与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没有任何行为比起法官的徇私枉法对一个社会更为有害的了。有些法官对法律的任性解读,任性判决造成了案件判决后,当事人不得不再去申诉,申诉再申诉,导致信访局门庭若市,造成有些状告无门的人而滥杀无辜报复社会。


    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公众将公平正义的渴望更多地投向了司法的公正性。但在一些地方法院,由于利益驱动和监督缺失,司法腐败行为甚至已经成为了一种“潜规则”。近年来流行的一句顺口溜——“吃了原告吃被告”,说的就是枉法的法官。一旦出现司法腐败,解决社会纠纷的法院就开始在制造新的纠纷。一些遭遇不公的当事人甚至直接绕过法律程序,作出危及他人危及整个社会的极端举动;又或者利用自己的某种关系解决纠纷,向“黑社会”求助,这将引发更严重的社会冲突。


    司法就象一个风向标,它会引导着社会风气向好的或坏的方向发展。健康的司法是惩恶扬善,引导社会风气向好的方向发展;司法结果是惩善扬恶,它将引导社会风气向坏的方向发展。司法腐败是导致社会道德堕落,社会风气恶化的最根本、最直接的原因之一。司法腐败使得的社会正义无处伸张,人们有仇无处报,有冤无处伸。让人们对社会的感觉是一片黑暗。在司法腐败的背景下,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就会层出不穷。


    法律是任何社会必须具备的一个底线,并且往往是穷者和弱者需要法律的保护。如果不相信法律,那么穷者、弱者怎么来保护自己呢?如果他们相信法律俨然成为了富者和强者的工具,那么他们要做些什么来保护自己呢?暴力就是这样产生的。人们对事件的关注已经超越了法律本身。很显然,当法律失去保护弱者的作用时,愤怒就会泛滥,而愤怒会进一步削弱法律的价值。这种恶性循环的情况非常让人担忧。长此以往,一个“恨”字就会越来越凸显,就会失去社会的稳定乃至安全。权力和金钱结合,凌辱、欺压底层的弱者,这些年来,类似的案例数不胜数。社会底层是最大的受害者。社会作为一个集体毫无保护,社会中的个体更没有得到保护。


    法律也是任何一个社会的社会信任的基础制度。在这个中间地带,发生矛盾或者冲突的社会角色,可以进行协商、谈判、和解,并且得到第三者(司法)公正的保障。在传统规模很小的地方共同体里面,人们可以通过日常经常性的互动建立社会信任。但在比较大的共同体尤其是在现代流动性社会,社会角色之间信任的建立和保障都必须依赖于法律,尤其是司法。


    法律在当前中国社会中的价值,远未达到其应有的水平。无论是党政干部还是普通老百姓都经常可以藐视法律,把法律当儿戏。法的特性是一致性和普遍性,即所谓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政治化的特性就是多样化和特殊性,不同的人在法律面前有不一样的待遇。如果有钱者可以通过钱、有权者可以通过权把法律过程利益化,那么无权无势者则可以通过(颜色革命)花样繁多的形式例如集会、游行、抗议、暴力(包括自杀)来寻求问题的解决。而这正是今天社会的现实情形。


    维护司法公正就是维护党国的形象!司法不公现象是侵入党和国家机关健康机体内的病毒,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党的政权,司法公正关系到我们党的先进性能否保持、关系到我们党能否取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关系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能否巩固。党必须加强对司法的全面统一领导,重塑司法公信力,有错必纠是重塑司法公信力的唯一途径。对司法机关不公正的裁决,决不能袖手旁观,更不能让司法机关独立办案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暴力违法执法贪赃枉法,司法机关要有人监督还要有人领导才能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中国的司法决不能脱离党的领导,对贪赃枉法的司法官员必须严惩不贷,让人民群众相信司法并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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