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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对民营企业家犯罪,应当更加严惩不贷

陈中华:对民营企业家犯罪,应当更加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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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何强)“有些民营企业家犯罪就是行贿,只要配合了,没有谋取重大违法利益,就不采取强制措施。不能只抓人、查封财产,一涉案就送进看守所。”3月4日,全国政协常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小组讨论中说。 这几年检察机关出台好几个文件,指导办理民营经济案件如何准确适用法律,一个核心点就是不要随便抓人,不采取强制措施。“很多私人经济都是家族式的,老板一进去,企业就麻烦了,机构就瘫痪了。” 


他举例称,在一次调研中,某个省份有几十个企业家被抓,企业停工停产、工人下岗,政府收不到税。“这个不得了。你们都知道民营经济在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贡献,在国家经济中的分量。” 孙谦同时建议,政协委员要扩宽参政议政、建言资政的范围,社科界别有很多经济、政治、法律各方面专家,对譬如民营经济发展等一些理论问题和思想认识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


我认为:对民营企业家犯罪,应当更加严惩不贷,才能使民营企业家依法经营,不敢制假售假腐蚀官员偷税漏税。这些年来,制假售假腐蚀官员偷税漏税的大多数是民营企业,不要拿老板一进去,企业就麻烦了,机构就瘫痪了来吓唬人。老板犯罪抓进去了,完全可以由政府接管的,像安邦、华信能源等大量的私营企业被中央或者地方政府接管了不就没有瘫痪。


其实:正是因为过去对民营企业家犯罪惩处过轻,才导致现在大多数民营企业家只有私德不讲公德,在获取偏财上下功夫,诸如传销、制假、贩假、注水肉、地沟油、毒奶粉、假疫苗、偷工减料、欠薪赖薪、腐蚀官员、偷税漏税、豆腐渣工程、偷排偷放工业三废、环境毁灭性污染、……,绝大多数“优秀民营企业”的历史不能曝光。


可以说:民营企业家犯罪造成的各种社会问题,已经是严重到了我们不得不去面对的地步,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我们已经没有任何退路与任何选择,如果再不对犯罪的民营企业家严惩不贷的话,中国不是未来如何的问题,而是还有没有未来的问题。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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