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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不查清为什么把罪犯称英雄、抓捕再多的村民判刑也没用

陈中华:不查清为什么把罪犯称英雄、抓捕再多的村民判刑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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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5月1日,云南省昆明市警方发布通报:2016年10月22日、2017年10月22日、2018年8月22日,晋宁区晋城镇广济村部分村民先后3次在晋城镇牛广路与213 国道交叉路口,为“10.22”案件刑满释放出狱人员举行所谓的“欢迎”仪式,滋事扰序,情节恶劣。上述人员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


    据警方提供的视频显示,在欢迎现场,男性村民们燃放鞭炮、敲锣打鼓,女的则拿着扇子扭着秧歌,刑释人员身上披红挂彩,两旁还有专人打伞,迎接的队伍簇拥搀扶着刑释人员,并打着红色的条幅,上面还写着“英雄回家。”


    居然胆敢聚众为刑满释放出狱人员举行“欢迎”仪式,甚至称之为“英雄”,如此藐视法律,寻衅滋事,这还了得?据通报称,此次昆明警方对组织、参与“欢迎”仪式,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实施集中收网抓捕。共抓获了13人。


    昆明警方打击涉嫌寻衅滋的犯罪分子应该没有错。可是,让我不解的是,“10.22”案件是个什么案子?这个广济村到底是个什么村子,村民怎么会把刑满释放出狱人员当做“英雄”呢,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据廉政暸望记者王巧捧报道,2012年12月,因一旅游项目在广济村征地,引起了村民激烈反对。村民认为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基本农田必须由国务院批准,便多次到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和县、镇党委政府,询问有无国务院批文,却没有一个地方出示。随后,村民自发成立了巡逻队,搭建了5个“保地执勤点”,掀起了长达一年多的“保地运动”。 


    2013年10月22日,晋宁县公安局依法传唤涉嫌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的两名嫌疑人,其中就有广济村“保地运动”核心村民代表王春云。于是,约200名村民聚集在路口,堵截、扣留过往公务车和公务人员。后来大批警力进村,村民则持农具对峙,期间爆发冲突。最后警方保持克制撤回。当晚7点,王春云被送回。第二天,晋宁县委书记蔡德生来到广济。在村民要求下,蔡德生等签下《关于对广济工作的几个问题的承诺书》。随后,村民放了人质。


    事件发生后,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张田欣(2014年7月因腐败被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等到现场指导处置工作。昆明市表示,针对广济村村民围绕征地拆迁提出的诉求,市委、市政府将充分尊重民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依规处置相关问题。2016年2月5日,王春云、刘春安、韦忠兰等6名“10·22”事件涉案人员因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罪名被判刑。


    广济村“10.22”事件当年已经轰动全国,按理说该事件发生至今已经快6年过去了,应该随着王春云、刘春安等人在2016年的判刑入狱早就结束了,谁能想到三年过去了,随着这些人的刑满释放竟然又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当然了,不可否认,“10.22”案涉案者王春云、刘春安等人打砸公务车辆,扣留公务人员被判刑可谓罪有应得,而此次被抓的13人居然先后3次为“10.22”案件刑满释放人员举行“欢迎”仪式,并把罪犯称之为“英雄”,如此公然挑衅,也确实咎由自取。可是,常识告诉我们,犯罪分子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如果有个别人同情还情有可原,为何几乎整整一个村子的人都把罪犯誉为英雄呢?


    英雄是一个不寻常的称呼,不是谁都能担得起的。英雄的称号也不是随便送人的。抓人容易,如何抹去犯罪分子在他们心里的英雄形象难!现在,虽然那些寻衅滋事者已经被捕,但问题远远没有结束,我们必须闹明白村民为什么把罪犯称“英雄”?如果把这个问题不解决,抓捕再多的村民判刑也没用!等这些人出狱时,谁又能保证他们不被视为“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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