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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人民有言论自由和集会的权利,但必须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陈中华:人民有言论自由和集会的权利,但必须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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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香港6月12日电:中国香港特区立法会原定12日11时开会审议《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但因示威者在周边区域阻占道路,聚众滋事,暴力冲击警方防线,开会时间宣布推迟。后来立法会在下午发出通知称,立法会主席决定当天的会议不再举行,待决定重新开会时间后再作通知。  


中国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当天表示,金钟一带发生骚乱,示威者严重堵塞主要交通干道,造成极大不便。不少示威者使用很危险的武器,暴力已达危险程度。他们不断冲击警务人员,情况越趋混乱。


我认为:示威者不断使用铁栏杆、砖头等冲击警方防线。作出危险甚至可致命的行为,包括放火、利用削尖的铁枝,投掷砖块攻击警察,破坏附近的公共设施。令一般市民,令原本想和平表达意见的年轻人,令记者传媒、警察、 公务员同事的安危受到严重威胁,我们必须强烈谴责。


这些公然、有组织的破坏社会安宁、 罔顾法纪的暴动行为,是任何文明法治社会都不能容忍的。很明显,这些已不是和平集会,而是公然有组织地发动暴动,也不可能是爱护香港的行为。


这次中国香港特区政府修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正反意见。中国香港特区政府已多次积极回应及解释,中国香港特区是一个自由开放多元的社会,对任何事都可以有不同意见。但无论是赞成或反对,表达意见的方式都有底线,如果用激进暴力的手段就可以达到目的,这些场面只会越演越烈,肯定对中国香港特区人民带来伤害。


中国香港特区任何合法人民都有表达意见的权利和集会的自由,但示威者必须遵守中国国家和香港特区的法律法规,保持冷静、克制,尽早和平散去,恢复社会秩序。不要以身试法。当示威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时,警方应当严格依法执法,恢复社会秩序,保障公众安全,绝不容许任何组织、任何人民破坏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另外,中国香港特区的任何组织、任何人民一定要有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要顾全大局,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稳定是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地区发展的根本需要,一旦社会陷入动乱时,受害的一定是国家和人民。


中华共和促进会主席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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