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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人民有言论自由和集会的权利,但必须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陈中华:人民有言论自由和集会的权利,但必须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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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提出此次修例的目的是处理去年发生在台湾的谋杀案,同时堵塞香港整体刑事事宜协作制度方面的漏洞。中央政府相关部门已多次强调,中央政府将继续坚定支持香港特区政府推进修例工作。修订《逃犯条例》可以建立地区间的司法协助关系,也是落实基本法的应有之义,更是维护香港法治核心价值和巩固提升香港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举措。


2018年2月,香港一名男子在台湾杀害女友抛尸后潜逃回港。警方破案后,因香港与台湾之间没有签订刑事司法协助安排和移交逃犯协议,该男子无法被移交至案发地台湾受审。事件凸显出香港法律上的漏洞,除了不能够彰显公义,不能够纾解死者家属的悲痛外,也使严重罪犯可潜伏在香港,威胁其他市民的人身安全。特区政府提出修例建议,既有法理依据又有现实迫切需要。


在本次修例方面,特区政府保安局在有关建议的咨询期间,收到约4500份意见,当中约三分之二支持有关建议。此后,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3月26日通过向立法会提交《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于3月29日在宪报刊登,于4月3日在立法会进行首读及二读。特区立法会原定于6月12日11时举行会议,开展《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工作,但因示威人群在立法会附近占据道路、聚众滋事,暴力冲击警察防线,会议被迫取消。


据媒体报道:2019年12日早上8时,大批反修例的港独分子蒙面冲出龙和道,做出挑衅行动,警方很克制及根据指引应付特殊情况,但到了下午3时多,多批示威者有组织有策划地以铁枝、木板和砖头等攻击警方防线。


示威者不断使用铁栏杆、砖头等冲击警方防线。作出危险甚至可致命的行为,包括放火、利用削尖的铁枝,投掷砖块攻击警察,破坏附近的公共设施。令一般市民,令原本想和平表达意见的年轻人,令记者传媒、警察、 公务员同事的安危受到严重威胁。


我认为:港独分子反修例只是个借口,其真实目的是要把香港搞乱。这些公然、有组织的破坏社会安宁、 罔顾法纪的暴动行为,是任何文明法治社会都不能容忍的。很明显,这些已不是和平集会,而是公然有组织地发动暴动,也不可能是爱护香港的行为。


这次中国香港特区政府修例是“让在中国大陆、台湾、澳门犯了杀人、强暴、劫机等37项罪行,然后逃亡香港的人,可以被引渡回犯罪地审判。错在哪里?”,不修改条例,香港就可能沦为“逃犯天堂”,修法“只有坏人才要惊”。


在这场暴乱中,反对派“亲临前线指挥”、“港独”趁机作乱、境外势力幕后操纵,证明反修例只是一个借口,真实目的就是要把香港搞乱,使香港成为围堵中国的一枚棋子,成为颠覆中国的桥头堡。


中国香港特区是一个自由开放多元的社会,对任何事都可以有不同意见。但无论是赞成或反对,表达意见的方式都有底线,如果用激进暴力的手段就可以达到目的,这些场面只会越演越烈,肯定对中国香港特区人民带来伤害。


中国香港特区任何合法人民都有表达意见的权利和集会的自由,但必须遵守中国国家和香港特区的法律法规。当示威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时,警方应当严格依法执法,恢复社会秩序,保障公众安全,绝不容许任何组织、任何人民破坏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另外,中国香港特区的任何组织、任何人民一定要有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要顾全大局,维护社会稳定。社会稳定是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地区发展的根本需要,一旦社会陷入动乱时,受害的一定是国家和人民。


当集会走向骚乱、示威变为暴动,香港社会又从似曾相识的梦魇中惊醒。暴力冲击行为连累几十人受伤,导致市区中心地带停摆,让整个香港笼罩不安、焦虑情绪。那些削尖的铁枝、撬起的砖头、警察满脸是血的画面,那些店门紧闭的商户、空无一人的街道、满地狼藉的场景,让那种在非法“占中”、旺角暴乱中经历的法治之痛、民生之痛、社会之痛再次袭来,市民们再次体会到守护香港繁荣稳定的不易与宝贵。


一天的暴乱足以让市民尝尽苦果。街道被占领了,商场开不了业,租金还要付;交通被阻塞了,返工路上千转百回;的士司机“零开工”、小店老板“零进账”,看看当天的股市,已然蒸发了4600亿。“手停口停”的工人担忧生计,投资创业的商人担忧未来,爱子心切的妈妈担忧被煽惑上街的孩子的安全;当激进分子怂恿这些“炮灰仔”发起暴力冲击时,最关心他们的人正在家里默默流泪。


拉别人垫背,让市民买单,用破坏香港前途作筹码,暴徒及其幕后组织者其心可诛,但终究打错了算盘。文明社会里,暴力从来都是众矢之的,亦从来不是解决问题的手段。任何地区和国家的施政者都不会放任这种暴力行为,任何理性的社会都不应被其利用、裹挟、绑架,情愿坐在一辆失控的列车上向危险坠去。他们意图发起的这种“魔鬼的交易”悖离正常的处事逻辑、社会伦理,不可能达成“要约”,脱离法治轨道寻求解决方案注定无解。


让修例事归修例事,让法律事归法律事。表达对特区政府当前推动的这一工作的诉求,应当重新回到依法有序的轨道,真诚建言,理性讨论。“为反而反”,不是一个社会持份者负责任的表现。


多元社会,诉求多元,要干成一件事,总要基于最大共识、主要民意作出取舍。修例工作上,特区政府有咨询机制,立法会有规范程序,市民享受基本法充分保障的言论自由、集会自由,也有多种渠道以个人或团体名义表达意见,随着立法进程进一步推进,随着人们对修例内容的进一步了解,它也必将以对整个香港最负责任的方式得到解决。


中华共和促进会主席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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