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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挂号须知为方便您就医,请您认真阅读预约挂号须知: 一、预约方式: 电话预约、网络预约。 二、预约时间: 1、电话预约挂号:000-0000 电话、网络预约挂号支持24小时服务。 2、电话、网络可预约三个月内的专家、专科、普通门诊号,不预约当天、周六日、节假日的专家、专科、普通门诊号。 3、每日10:15开始放号,下午15:00停止次日预约挂号。 4、周五下午15:00停止预约下周一的号。 三、预约实名制: 统一平台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挂号均采取实名制注册预约,请您如实提供就诊人员的真实姓名、有效证件号(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台胞证、港澳通行证)、性别、有效联系电话号码等有效基本信息。 四、预约取号: 1、预约成功后,请患者于就诊当日携带有效证件到医院预约窗口挂号取号(挂号处工作人员核对与预约登记实名信息一致的本人有效证件和预约识别码)如挂号处工作人员验证不符,挂号处一律不予挂号。 2、挂号处预约取号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0:00 下午13:00——15:00;过时未取号者,预约作废。 3、预约挂号取号地点:所有挂号收费窗口均可取号。 五、医生停诊: 医生停诊情况不可避免,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医生临时停诊,工作人员将会用电话方式及时通知您,请您配合更改就诊日期或更换其他医生,预约时请您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号码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通知变动信息。 六、取消预约: 电话和网络的预约号如办理退号,至少在就诊前一工作日15:00前通过114电话或者网站凭预约识别码进行取消。 七、爽约处理: 预约成功后请按照预约提示的时间来医院确认挂号就诊。 1、当日就诊时,未按指定时间挂号,上午号只保留到10:00,下午号只保留到15:00,过时按爽约处理。 2、如预约成功后患者未能按时就诊,且不办理取消预约号视为爽约。 3、无故爽约累计达到3次将进入系统爽约名单,此后当年内将无法享受预约挂号服务。 八、预约限制: 按照北京市卫生局统一平台预约须知的要求,同一患者实名(有效证件号)在同一就诊日、同一医院、同一科室只能预约1次;在同一就诊日的预约总量不可超过2次;在七日内的预约总量不可超过3次;在三个月内预约总量不可超过5次。 特别提醒广大患者: 1、按照通知要求,预约挂号实行实名制,请您在预约和就诊时,提供真实有效证件、我院的《就诊卡》或社保卡,无我院《就诊卡》的患者请先在制卡处持有效证件办理我院《就诊卡》。 2、请患者留真实有效的电话号码,并保持电话畅通,如专家出诊时间临时变动,以便及时通知,如未通知到,本院会安排其他相同资历的专家出诊。如果不能满足预约需要,请您选择其他医生或时间,并敬请您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