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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舆论工作是重要的武器,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

陈中华;舆论工作是重要的武器,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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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政党历来把新闻舆论工作作为进行革命斗争的重要武器,我们党始终注重运用新闻媒体传播真理、组织群众、推动工作。在烽火连天的革命岁月,在热火朝天的建设年代,在波澜壮阔的改革时期,党的新闻舆论工作都形成了“唤起工农千百万,同心干”的强大力量。实践充分证明,重视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是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法宝;做好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是治国理政、定国安邦的大事,必须抓紧抓好抓牢。


    近日,中国国家网信办指导北京市、广东省网信办分别对腾讯微信、新浪微博、百度贴吧立案,并依法展开调查。网信办称,根据网民举报,经北京市、广东省网信办初查,三家网站的微信、微博、贴吧平台分别存在有用户传播暴力恐怖、虚假谣言、淫秽色情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的信息。三家网站平台涉嫌违反《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其平台用户发布的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信息未尽到管理义务。案件后续进展情况,将由相关地方网信办予以发布。我认为;司法机关应该尽快介入,决不能由违法犯罪的网站平台及其的主管部门自查自纠,更不能对任责人以罚代刑。当前互联网言论十分混乱,中国政府应该尽快实行网络真正的实名制,不能实行后台实名前台虚名,因为除了司法机关能查到实名,普通人需要报案后才能知道实名,使那些恶意攻击诽谤别人的人肆无忌惮。


   1999年之前,我国的网民数量不到200万人,互联网还是个小众媒体,普及率很低,大多数政府部门和传统媒体还没有自己的网站,商业门户网站的社会影响也还很微弱。1999年之后的10年,我国网民队伍迅速壮大,到2009年底,达到3.84亿人,互联网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大众媒体。这一阶段,网络谣言的社会危害开始显现。网络谣言涉及的单位或部门开始主动澄清,回应社会关切。


    2010年以来,我国网民数量进一步增长,以QQ、微博为特色的社会化网络成为互联网的新增长点。网络谣言传播出现了三个趋势:微博化、组织化、时政化。近两年来,网络谣言的危害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随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的成立,对网络谣言的治理进入了新的阶段。去年底以来,有关部门主动出击,对网络谣言依法进行系统治理,一批散布网络谣言的违法分子受到法律制裁,一批传播谣言的网站被关闭。回顾互联网发展历史,网络谣言肯定还会出现,在西方敌对势力的操纵下,甚至在某些时刻、某些区域还会有爆发性传播的可能,这就对相关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以预见,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管理,将成为互联网继续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对网络谣言的治理也将呈现常态化、法治化的趋势。


    在公知的民主国家中,美国和欧洲是言论自由的国家,可是实际上,美国和欧洲是实行网络实名制度的政权,如果在美国或欧洲的网络中,如果留言公开威胁政府或造谣,FBI或网络警察会登门拜访的,所以,在美国,只会看到讽刺的留言,但绝对没有人去造谣,因为美国国民知道,有些法律是不能触碰的,但是中国各大门户网站的评论区仍然是非常自由的,甚至谣言在无形中肆意扩散,无责造谣是我国互联网目前最大的弊病,我们不能否认政府在很多事情上在挑战民众的底线,但是更不能否认政府在建设中国时的努力,很多人没有脑子,没关系,但是无责任造谣,就是你的不对了。


    要讨论网络实名制的问题,首先就应该搞明白什么是网络实名制。参考韩国网络实名制的方法及依据自己的理解,网络实名制就是用真实姓名和真实身份在网络注册发言及参与其他网络活动的一种网络管理制度。它应该有如下几个显著特点:一、网民必须以真实姓名和身份注册,并得到相关身份证明软件认可后,才能登陆网络进行网络互动活动。二、网民在网络只有一个唯一的真实身份,并只能用真实姓名(或者用一个唯一专用昵称)在网络活动和发言。三、因为网民的真实资料属于个人隐私,所以网站对网民注册的真实身份资料有严格的保密措施,未经个人同意泄露网民的真实身份资料者将会受到相关处罚。


    那么,到底推行网络实名制有什么意义和目的呢?我们知道,随着人类科技的发展,网络越来越密切的成为人们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既然网络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就必然伴随各种破坏和干扰这种正常生活秩序的犯罪活动,比如:网络诈骗、网络造谣、网络毁谤、网络诬陷、网络泄露国家机密、网络煽动国家民族分裂等等等等。尽管跟现实生活一样,这样的人只是别有用心的极少数人,但由于网络可以任意注册无数不同ID的管理模式,这些人可以通过各种手段无限分裂出庞大的ID群进行各种网络犯罪活动,破坏网络社会秩序,侵害网民的个人权益,挑战人类道德底线。要打击和清除这多种多样的网络犯罪,就必须出台一种能维护绝大多数网民利益的网络管理制度,网络实名制因此应运而生。


    首先,网络实名制是打击网络犯罪的最佳手段。网络实名制实行以后,每个网民都只有唯一的网络身份,这就杜绝了网络罪犯利用不同ID或者不同IP进行网络犯罪的隐患,网络的犯罪活动也就如同在广庭大众之下公然抢劫,很难逃脱法律的追究和惩罚。其二、网络实名制是网民权益的保护神。网络上,很多网民被诈骗被诽谤被陷害,却苦于无法找到加害者的真实身份而诉诸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网络实名制轻松解决这一难题。其三、网络实名制是人类道德的守护神。网络的虚拟身份让个别网民过分放纵自己的道德修养,在网络上任意侮辱他人人格、任意进行人身攻击、任意歪曲事实搅乱视听、任意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而他只是个虚拟的ID,玩臭了这个ID随便再换另一个ID接着玩,其本人的人格、尊严、信誉、形象等等并不受到任何损害,长此以往,人们的道德观念必然淡漠,社会公德将遭受巨大破坏。而网络实名制让每个网民都会受到道德的无形约束,他们的不良言行将会直接对他们本人的综合形象产生难以改变的影响。毕竟每个人都需要活得有尊严,把自己搞臭的事情是没人会随便去做的。综上所述,网络实名制的确是维护网络环境和网民权益的最佳网络制度。据我看来,尽快实行网络实名制好处很多,坏处极少或者说几乎没有。请全国人大尽快出台《中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以促进诚信,保护上网的广大青少年。


    立法上网实名制的理由如下:1、充分促进中国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在法规制度上先行一步;2、保护上网的青少年。既然用身份证上网,就能从技术角度及时阻止青少年去那些不少的网站,以及控制打游戏的时间。能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3、便于成年网民自控,既然上网过程比较公开,就能限制各种网络不良行为。4、实名制后,不会那么放纵自己,上网时言语就会规范文明些。如今上网特别是论坛中污言秽语横溢,实在令拥有五千年文明的中国蒙羞。古人说的好:辱人者自辱,善待人者自善之。5、同样,普通老百姓实名上网了,各级公务员也要实名上网的。上下沟通更为方便,民意能很好地上达,更好地构建和谐社会。6、一小部分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时就会有所忌惮,不致像现在这样猖狂地组织犯罪,特别是网络诈骗犯罪。说实话,国家如果实施实名制上网,那真是从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出发,为百姓着想。现在没实行实名制,真有在网上造谣惑众,里通外国的,有IP在,还怕他逃得出恢恢法网之正义审判吗?7、如今网上购物越来越流行,渐渐变成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环节。但大家也深受不诚信的卖家和少数耍赖的买家之苦。如果实行实名制,就能更好促进网上交易的大发展。8、有些人心怀叵测,专门爱上各种BT的网站,结果害人害己。实施实名制后,出于多种向善的考虑,许多人就不敢再在那里造谣惑众蛊惑人心了。9、上网的目的是为了学习、沟通、交流。如果你上网是为了写论文查资料,善意地向组织上提建议、甚至是批评,有什么好怕的?为人不做亏心事,何怕上网留真名!再说了,要怕就不要说,要说就不要怕。做人要行在明处。10、ZF有根据法律来治理权利和义务。合理合法地管理是ZF之责,人民群众遵行是自己的义务,不需要无端生事。万一是地方ZF处理不当,有上一级人民ZF在呢。我们也完全可以通过顺畅的方式去谦卑的表达我们自己的意见。小心中了别有用心之小人的诡计,而损害了国家与人民的利益。


    我们需要常常问自己:“我为国家做了什么?”而不是说“国家为我做了什么?”这样,国家才能繁荣富强,人民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才会和谐稳定。谣言与真相有时就是一纸之隔。人们常说“谣言止于智者”,但网络传播瞬间暴发的“病毒”特征,已然打破这一定规,世间固有智者,但等到谣言被证伪时,病毒已伤及无辜。若放任谣言无所顾忌地漫游于网络,现实中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包括国家领导人。正因为此,依法加强网络管理,惩治网络谣言,这已成为目前世界各国的通例。连最标榜“新闻自由”的美国,最近也有报告称,“数字世界将不再是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疆域”。


    抵制和反击网络谣言,可谓刻不容缓、人人有责!广大网民要共同行动起来,打一场反网络谣言的全民战。要举利剑,严惩“制毒者”。网络谣言制造者最可耻,是罪魁祸首,必须严惩不贷!严惩,绝不仅是公安部门可以做的,每个网民都是维护网络世界和平的“干警”、都是反击网络谣言制造者的“卫士”。特别是知情网民,要及时站出来,不做“沉默的羔羊”,敢于对谣言说不、予以批驳,让谣言止于真相。要借鼠标、键盘和智慧,铸一把利剑,劈开网络谣言制造者的外衣,揭批其制谣造谣的卑劣用心、险恶企图和无耻行径,让谣言失去滋生的土壤。


    网络实名制好处最主要是为了防止匿名在网上散布谣言,制造恐慌和恶意侵害他人名誉的一系列网络犯罪。并使网友看到更有责任的言论,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信用体系,提高个人信息的准确度,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将更方便安全。你若发表的言论是为国家和人民负责任的,留下真实姓名怕什么,你若揭露一些不良之案件是真实的,就应不怕报复地留下真实姓名,帮助有关部门破案解决,邪是压不了正的。怕什么?要有正义的心还要有正义的胆才行。我认为那些反对网络实名制的人,不是胆小怕事就是图谋不轨之人,若放任网络谣言无所顾忌,任何单位任何人都难独善其身。


    其实我也是新闻媒体混乱的受害者,深受其害,目前号称治疗各种难治病及各种疑难病的医院多,医生也多,疗法也很多,鱼龙混杂,病人往往是充满希望去治却带着失望回来,总是花了好多钱病却没治好。我为了避免各种疑难病人上当受骗。为了响应中央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号召,切实解决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 北京中美创新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用已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治疗各种疑难病有见效快治愈不复发的三十多项发明专利与医疗机构合作,对肝胆胃肠病,糖尿病肾病,耳聋鼻炎,气管炎哮喘,高血压心脏病,脑瘫癫痫病,风湿骨病,男科妇科,不孕不育,皮肤病性病,白血病肿瘤等各种疑难病,实行治好病再收治疗费,不收任何押金,经任何一级以上医院检查,治愈后一年不复发了再按照物价部门规定收取治疗费用,治不愈的不收任何治疗费用,对经济困难的病人实行减免费治疗。


    因开展治好病再收费后,损害了一些医院及医生的利益,有些医院及医生经常打骚扰威胁电话,还有竞争对手在网上发布不符合我院实际情况的言论攻击我们北京中美联合医院,说我们北京中美联合医院是骗子。我院是实行治愈后一年不复发了再收费. 不收任何押金的. 治疗前和治疗后都让病人去301医院和协和医院及北大人民医院等中国有权威的大医院检查确诊,对没有治愈的病人,我院是不收取患者任何治疗费的,治愈的患者可以在任何一级以上医院检查,也就是说病治好否由其他医院说了算,医患双方达还签订有协议,是法律保障的。还有人瞎说我们是在拿病人搞试验,这怎么可能?每个病人都要用几千元治疗费用的,想搞也搞不起的。我们用的都是目前已知成份和功效的中草药组合成方,并巳通过国家申请发明专利的药物给病人治疗。疗法都是十分确切的。若疗效不好或搞试验,治愈率肯定不会高的,我们是治好病一年后不复发了才收费,若治愈率不高,大部分病人都不交费,那我们怎么办?所以,我们没有一定的疗效是不会开展治好病一年后不复发了再收费的。按瞎说的人之逻辑,那各个医院都是在拿病人搞试验的了,我们的合作医院是经国家工商局和卫生局批准开办的正规医院,还是医保定点医院,我院的科研人员把执业医师证注册到合作医院,合理合法与其他医院一样给病人看病治疗,怎么能因我们实行不收任何押金,治好病再收费就说我们是骗子,是在拿病人搞试验。害得病人都不敢来享受治好病再交费了。治好病再收费,又不收任何押金,治不愈了病人这可以不交费,甚至治愈了病人还可以不交费,这样的政策,只有病人骗医院,医院是骗不了病人的,治愈否是以其它大医院检查为准的,又不是以北京中美联合医院检查为准,另外,北京中美合医院本来就不给病人做检查的,治疗前后都让病人去其它大医院检查。这样的规定根本就没办法骗人的。还有一些删贴公司先在网上对我们北京中美联合医院胡说八道后,叫我们北京中美联合医院出钱删贴,我认为这样的言论自由不要也罢。


    2011.3.24.千龙网北京讯;记者日前从北京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了解到,针对“315消费电子投诉网”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等违法行为,北京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等单位进行联合查处,依法关闭了该网站。“315消费电子投诉网”为中国电子商会主办的受理消费者投诉的维权网站,中国电子商会利用该网收集的消费者投诉信息,向企业发出约谈通知书,同时,利用在网上曝光对企业产生的负面影响,向企业施压,迫使企业与网站签订会员协议或不同级别的“战略合作协议”,并收取会员年费。据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统计仅2010年一年网民对该网投诉就达1380多件次。同时,该网被中央电视台连续七次曝光。


    北京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个别机构或个人通过互联网进行非法网络公关,发动网络“水军”发布虚假信息,采取捏造事实、恶意贬损等手段进行敲诈勒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干扰网络秩序,破坏网络媒体公信力,损害网络舆论环境,北京市相关互联网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推进构建和谐健康网络环境。2010年3月17上午我上网时发现网络上有我院的大量无端攻击我们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消息,说我们中美联合国际疑难病研究院实行治好病再收费是骗人的,仔细一查,全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主办的中国网中的阳光中国栏目发表的,我立即注册了用户名进行解释。解释内容是;我院是治愈后一年不复发再收费,不收任何押金的,对没有治愈的病人,.我院是不收取患者任何治疗费的,治愈的患者可以在任何一级以上医院检查,确实治愈后一年不复发了再交药费, 本院是信守承诺的,不存在有欺诈行为的,另外,医患双方签订有协议,有法律保障的,本院的承诺绝对真实有效,欢迎各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监督指导,把治好病再收费的活动健康长期开展下去。想不到还不到一分钟,我院的解释全被删除,我院马上打电话问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主办的中国网中的阳光中国栏目,阳光中国栏目说要我提供营业执照才能解释和删除,这是什么道理?别人可以在其网上随意发布攻击我院,我院连解释都不行?删除要我提供营业执照是应该的,但我院发表解释被删除,这就有问题了,2011年3月18日,也就是笫二天,我院就接到一个要我院出钱删贴的电话。说是个什么专业为各企业清除负面消息的公司,打电话这个人名叫王凤双,是北京雅歌时代的,电话15321528078,这也太巧合了吧。我怀疑阳光中国栏目与北京雅歌时代有勾结。


    在现实生活中他们之所以能够兴风作浪,关键就在于某些互联网络服务提供者为他们保驾护航。我认为擒贼擒王,只要从根本上打击互联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行为,剥夺他们从事商业经营的资格,那么就可以解决不法信息泛滥的问题,如果把矛头对准这些推广公司及其雇佣人员,而没有看到互联网络服务提供者应该承担的责任,那么,就很难从根本上解决互联网络虚假信息泛滥的问题。应当尽快建立互联网络服务提供者登记审查制度。互联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消费者或者受害人的投诉,要求屏蔽或者删除有关信息,互联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自己法定义务的,举报人可以向政府注册登记机关投诉,登记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可以要求互联网站作出解释,如果互联网站不予解释或者解释不通的,那么,登记机关可以发出指令,要求互联网络服务提供者暂时关闭有关服务,以防止侵权行为进一步扩大。只有痛下杀手,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互联网络经营的不正之风。


    我不主张仅对网络水军追查到底,因为说到底,他们绝大多数属于乌合之众。在现实生活中他们之所以能够兴风作浪,关键就在于某些互联网络服务提供者为他们保驾护航。擒贼擒王,只要从根本上打击互联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行为,剥夺他们从事商业经营的资格,那么就可以解决不法信息泛滥的问题。可以这样说,在净化互联网络环境方面,互联网络服务提供者是第一责任人。只有强化互联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互联网络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言论自由是为了真理的表达,而不是脱离法治约束、越过法治边界、什么都可以说的所谓自由言说。“文革”给我们一个沉痛的教训,就是一旦没有法律准则,可以自由地诬陷、甚至捏造罪名,构陷他人,这种自由是多么可怕。在现实社会中,每个人都有言说自由,同时也有批驳错误、荒谬言论的自由。任何法治社会对诬陷、造谣造成后果的还要依法处理,绝不能使危害国家、社会、他人的言论自由地泛滥。如果造谣、说谎的言论被允许,这不仅与法治建设的目标背向而驰,而且真正的言论自由也无从谈起。言论自由必须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形成社会共识、促进人民团结、推动社会进步,有利于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的自由,但现在有人把言论自由泛化甚至神化,这样就会为荒谬言论甚至谎言争得所谓自由的空间。企图经这样的“神化”,使荒谬言论、谣言、谎言能有表达的自由而不受约束、不承担社会责任。


    我们知道,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相对的、有前提的,我们提倡、主张的言论自由亦是如此。言论自由既是权利,也有相应责任,任何权利都是与责任对应的,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责任。因此,任何国家的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而不是超越于法律之外的抽象自由。一方面,这种言论自由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前提。孟德斯鸠有言,“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的事情”,言论自由也是如此。言论自由具有两面性,既可以为善,也可以为恶。它既能促进社会的正常交往,也能因挑衅性、诽谤性语言而恶化人们间的关系;它既能成为弘扬公序良俗的载体,也能沦为败坏社会风气的罪魁;它既能消解社会的各种愤懑和不满,也能在特殊场合扰乱公共秩序。言论自由的两面性,因现代通讯工具广泛的影响力而增强了法制规范的必要性,使社会责任意识更加凸显。《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带有特殊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得受某些限制”,而限制的理由是“尊重他人的权利或名誉”,“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道德”。


    另一方面,言论自由还应该遵守道德的规范。像粗口谩骂、污言秽语等违犯公序良俗的言论都应当受到约束,真正的言论自由应该是在法律、道德的约束内对自己观点的负责任的理性表达。另外,言论自由还有不同场合、不同群体之分,不同的场合、不同的社会群体在享受着不同的权利的同时,也受着程度不同的约束。这在中国如此,在国外亦是如此。就言论自由而言,行政官员或公务员所受的限制就严于一般公民。如有的国家规定公务员在职期间无权向公众发表个人的主张和意见,不得以个人的观点来混淆国家在某一问题上的立场和态度等。


   “言论自由是个外来思想,非真正国产。”西方所宣扬的言论自由是与话语权紧密相联的,谁的话语权强,谁的言论自由就大,没有话语权,言论自由就成为水中月,镜中花,根本不是现实。在某些西方国家的这种政治和舆论环境中,借着话语权强势,言论自由成了打击别人的工具和手段。在3·14拉萨严重暴力事件中,西方某些媒体不惜歪曲事实、捏造虚假新闻,对中国进行造谣,这能谓其言论自由吗?他们所主张的言论自由只是强势下的盛气凌人的言论自由、是罔顾事实打击别人的言论自由。种种事实表明,某些人提倡的言论自由,在很多场合下变成了政治工具,而且具有双重标准。他们可以随意捏造一个借口,对他人进行污蔑,这岂不是对其所宣扬的言论自由的绝好讽刺。


    苏联解体对于西方来说是一场胜利,但对于利害切身的俄罗斯人民则是一场空前的国家灾难。苏联演变和解体的原因很多,“新闻改革”、舆论失控在其中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新闻改革是戈尔巴乔夫推行的“民主化”、“公开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令人扼腕的是,这种新闻改革走上了否定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背离社会主义新闻工作原则的邪路,最终导致舆论失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类媒体逐步脱离党的领导。党性原则是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根本原则。坚持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是党性原则的核心。但是,戈尔巴乔夫的新闻改革不仅没有坚持这一点,反而明令废止对文化宣传工作的“行政干涉”,致使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不敢实施对所属文化宣传部门及其所掌握的舆论工具的领导,任其各行其是,各自为政。这在事实上抛弃了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放弃了党对新闻事业的领导。1990年6月,苏联最高苏维埃通过的《新闻出版法》规定,国家机关、政党、社会组织、宗教团体以及年满18岁的公民“都有权利创办舆论工具”,这为“自由办报”开了绿灯,使反对派政党团体办报和私人办报完全合法化。当年10月,已有700多家报刊,包括13个党的报刊进行了登记,其中1/7属个人所有,还出现了独立通讯社。《新闻出版法》生效后,涌现出不少新的报刊,其主要的舆论倾向就是反对共产党。有的报刊甚至刊登退党者的文章,声称留在党内的都是些“不正派的人”,从而使退党人数明显增多,起了瓦解苏共的作用。与此同时,《莫斯科新闻》、《文学报》及隶属于最高苏维埃的《消息报》等许多机关报刊都纷纷抛弃机关报性质宣告“独立”。《消息报》甚至长期批评苏共和苏联政府,支持各地的“民主派”和民族主义者。


    一方面,执政党和政府自己办的报纸、广播、电视在舆论导向上出了问题,不仅不再是党和政府的喉舌,保持应有的战斗力和社会责任感,反而站在党和政府的对立面,对党和政府工作进行不负责任的批评和指责。这种自己出钱办报骂自己的现象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是难以想象的。另一方面,各种反对派别也深知控制舆论的重要性,纷纷不惜血本办起自己的报刊,这些报刊几乎都以丑化苏共、责骂社会主义为宗旨。1990年上半年,苏联境内各种“非正式”出版物多达上千种。对此,俄罗斯著名作家邦达列夫指出:“在6年当中,报刊实现了欧洲装备最精良的军队在40年代用火与剑侵入我国时未能实现的目标。那支军队有第一流的技术设备,但缺少一样东西——这就是千万份带菌的出版物。”


    2.各类负面舆论借“公开性”之名充斥媒体。戈尔巴乔夫入主克里姆林宫后不久,便提出“民主化”和“公开性”等一系列新理念,动员报纸杂志就改革中出现的各种思想问题进行公开辩论。他提出要实行“毫无限制的公开性”和“舆论多元化”;并且明确表示“任何事件,不论是今天的痛楚或是过去历史上的悲惨事件,都可以成为报刊分析的对象”。“民主化”和“公开性”成了策动全苏联各种反对派大肆声讨苏共的总动员令,苏联媒体掀起了一场“公开事实(包括国家机器运作程序)和揭露历史污点的大革命”。一时间,报刊大量刊登的揭露官场营私舞弊、贪赃枉法、腐化堕落以及社会上酗酒、吸毒、妇女卖淫等现象的文章触目惊心,严重搞乱了普通民众的思想。同时,媒体还大量刊登否定苏联和苏共历史的文章,一些不曾报道过的事实和失误被严重歪曲和无限夸大,一些媒体还以耸人听闻的报道、荒诞无稽的假新闻乃至针对苏共和社会主义的造谣、诽谤等等来吸引读者,造成民众对政府的普遍不满和国内民族矛盾的不断激化。


    闸门已被打开,形形色色的反苏反共反社会主义的思潮如同洪水般奔涌而出。斯大林成了“恶魔”,列宁成了“无赖”,整个苏共和苏联的历史除了罪恶还是罪恶,十月革命和社会主义带来的只是灾难,而资本主义社会则成了人们心目中自由和富足的理想天堂。当主流舆论千百次地重复苏共和苏联社会主义实践是失败的,当各种媒体把党的领袖的形象抹得漆黑一团,执政党的威信也降到了零点。人们对共产党的领导是否正确、对社会主义制度产生了怀疑,苏联人民的民族自豪感受到沉重打击。而面对敌对势力利用“民主化”、“公开性”对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发动的猖狂进攻,以戈尔巴乔夫为代表的苏共领导人不仅没有及时给予回击,反而姑息、纵容、欣赏,甚至自己也参与到这种大合唱中。


    3.为西方意识形态的大举进攻开放门户。1987年1月,根据戈尔巴乔夫的指示,苏联停止干扰BBC对苏广播,不久又相继停止干扰***、自由广播电台等多家西方电台的对苏广播,苏联民众从此可以随时听到外国电台的声音。这些西方国家政府的喉舌大肆宣扬西方的生活方式,介绍西方对苏联改革的态度和观点,以西方的立场和视角评论苏联的政治局势。这对当时正处于改革十字路口的苏联人来说,其蛊惑性、煽动性不言自明。对此,美国国际广播委员会认为,“苏联停止干扰西方广播,可能比戈尔巴乔夫决定从东欧撤军50万的允诺更重要。对美国来说,它为促进苏联社会的和平演变,提供了难得的机会”。但是,苏联并没有就此打住,同年12月,苏联决定拨款400万外汇卢布,进口20个西方国家的报刊,在国内公开出售。这进一步助长了西方对苏联的舆论攻势。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媒体失控导致反共反社会主义的舆论一步步瓦解、摧毁了苏联意识形态大厦的根基,掏空了苏联制度的核心价值体系,加速了苏联演变和解体的步伐。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经历了持续10年的动荡和衰退,使当年的超级大国沦落为一个备受西方挤压的国家,多少俄罗斯人反思起来为之痛心疾首。颇有意味的是,普京、梅德韦杰夫治理下的俄罗斯,出现了西方所批评的“民主倒退”,包括加强对媒体的控制,但却带来俄罗斯经济的强劲复苏和政局稳定。这一切,对于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阔步前进的中国而言,无疑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现在有人攻击中国的新闻制度,鼓吹媒体民营化,这恰恰证明我们的制度是正确、有效的。他们的用心不言而喻,就是想让中国走苏联的路。前车之鉴,希望中共中央从中吸取教训。


    中国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了一个思想多元、高度包容的现代国家,公民享有广泛的言论自由和充分的表达空间,但有的人却不顾这种进步和变化,抱着狭隘的意识形态偏见对中国的这种进步和变化置若罔闻,甚至恶意诋毁。这种做法是违背历史唯物主义的,也是不负责任的。所以,我们提倡言论自由,但不赞同那种抽掉言论自由的法律的、道德的、规则的前提和约束,空洞地、抽象地谈论言论自由的做法。那种将言论自由泛化甚至神化的观点和做法,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在实践上也是有害的。


    在新的时代条件下,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加强和改善党对新闻舆论工作的领导,是新闻舆论工作顺利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自觉承担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推动新闻舆论战线适应形势发展积极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党对新闻媒体的管制和干预是光明正大的,所提出的要求考虑到的是中国现有的国情,是符合国家利益的,是利国利民的。意识形态阵地是党保持执政地位的桥头堡,丢掉或者失去,同样关系着生死存亡,因此,对主流媒体实施整顿,树正气,灭歪风,已经不能再等了。


    另外,多年来,在中国有两大现象极惹人瞩目,且引起广泛热议。一是开国领袖受污蔑,英雄先烈遭恶搞。二是娱乐圈的明星持续被热捧。由各种渠道闻听到不少妖魔化开国领袖、污蔑恶搞英雄先烈的事件。肇事者皆属名人,甚至不乏名声大振者。为数虽少,影响却极坏!百姓骂道:“吃饱撑的!钱多烧的!”这骂笔者不仅赞同,甚而觉着还不解气。开国领袖乃为新中国诞生做出卓越贡献的伟人,英雄先烈则是中华崛起的脊梁,他们是中华民族的骄傲和自豪,更是人间最最敬爱的人。时至今日,一些人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随意丑化、肆意侮辱开国领袖和英雄先烈,致使形成“前仆”捐躯者流血,“后继”存活者流泪的境况!委实令人痛心,更揪心!简直到了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


  然而,在国内长时期的另一种景况则是:演艺圈各类型的明星竟被捧上了天,明星的报酬待遇越来越高,高的离谱、吓人。据悉:某女星去世,众粉丝哀痛不已,但就在当天,一位消防官兵为了救人逃离火海,自己却牺牲了,追星族们则冷若冰霜、无动于衷;某影视演员离婚案竟然霸屏数周,几乎掩盖了奥运的光芒;甚至,还有一明星个人举办一场婚礼致使上海两座机场濒临瘫痪!……枚不胜举的例子一遍遍冲刷着人们的眼球,同时也拷问着国人的内心。


    去年8月15日,是值得亿万中国人民永远铭记的日子。71年前,1945年8月15日中午,日本电台以“玉音放送”的形式播出了裕仁天皇亲自宣读的《终战诏书》即《停战诏书》,宣布接受《彼茨坦公告》所规定的各项条件,无条件投降。据统计,侵华战争期间,中国以牺牲3500万人口的巨大代价换来了日本侵略者规规矩矩地坐到桌子上来。中国军队,发动大型会战22次,重要战斗1117次;11位上将、34位中将、99位少将阵亡,320万陆军将士战死沙场,5000空军魂归长空,海军全部打光!如此重大的事件,各大型门户新闻网站只字不见。可见资本对于媒体的渗透到了何种地步?


    一位戏子离婚,引发全民关注,媒体可谓兴师动众,铺天盖地的报道,各种细节系列挖掘无孔不入,甚至盖过了奥运的喧哗与热烈!而8月15日是抗战胜利纪念日,却没有媒体纪念报道,如此重大的事件,各大型门户新闻网站只字不见。可见资本对于媒体的渗透到了何种地步?中国媒体人的狭隘短视跃然纸上!可见;商女已忘亡国恨,满屏依然王宝强。

   

    当前;中国新闻媒体几乎全部沦陷,表现在立场错误、是非不辨,妖言惑众、鬼话连篇,呈现汉奸化、流氓化的趋势,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例如,媒体将赵红霞美化成“反腐斗士、当代貂蝉”,却忘了她色诱雷政富的初衷是为金钱驱使,从而心甘情愿出卖灵魂,沦为奸商腐蚀官员的糖衣炮弹,与反腐无关,更与正义无关!


   河南的袁厉害只因收养孤儿出了点事,媒体就上纲上线、口诛笔伐,甚至通过炒作她“多处房产”、“区别对待孤儿”,诋毁这位可敬的妈妈,却忘了如果袁厉害没有经商头脑,哪有资金收养孤儿?更忘了孩子们性情不一,袁厉害区别对待,恰是因材施教的表现。


    媒体经常声色俱厉声讨国企垄断,却忘了外资已控制中国75%的产业,生产着70%以上的GDP,攫取了60%的利润。国企垄断固然可恨,外资垄断就很光荣?国企垄断,虽说肥了贪官,但至少让几百万国企职工沾点光;外资垄断,除极少数洋奴买办,能有几个国人受益?又如,媒体造谣说是毛泽东放弃对日战争赔款,却忘了是蒋介石签约在先,而且日本为感谢老蒋“宽宏大量”,还为他立碑树传。


    媒体炒作说蒋介石是抗战中的“中流砥柱”,却忘了老蒋曾与日本签订《秦土协定》、《何梅协定》、《淞沪停战协定》、《塘沽协定》等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为阻止日军进攻,他还丧心病狂,扒开黄河大提,淹死上百万无辜群众,让数百万人无家可归,使豫皖苏3省44个县尽成泽国;不愿提为什么八路军、新四军在几乎没有任何外援的情况下,可以用最原始的武器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发展壮大,还解放了一亿多人口,收复大片日伪占领区;更不愿提美国总统罗斯福对“蒋抗日屡屡失败”的感悟:“中国军队的心思只放在监视共产党上,根本无心和日军作战。”


    再如,媒体经常宣传中美友好,却忘了美国2012版的军事战略明明白白的写着“要颠覆中国和伊朗政权”,其军舰也早已开到我们的眼皮底下。媒体将希拉里称作“劳模”,却忘了“劳模”特指工人阶级的优秀代表,是民族精英、国家栋梁、人民楷模;而希拉里这个“劳模”,却在千方百计祸害我们!因此,用“劳模”称呼希拉里,是对成千上万中国劳模的侮辱,如此美化敌人,媒体居心何在?


    媒体抹黑朝鲜是“无赖国家”,却忘了朝鲜虽然“无赖”,却没有像美国那样轰炸我们的大使馆,没有派侦察机到我们家门口摸底,没有袒护热比娅、会见达赖、对台售武,没有庇护藏独疆独恐怖分子,更没有在伊拉克、阿富汗、巴基斯坦等地炸死成千上万的无辜平民。由此可见,国内媒体已丧尽天良、日趋反动,他们罔顾事实、指鹿为马,其目的不是惩恶扬善、弘扬正气,而是助纣为孽、倒行逆施,将中国引向倒退和黑暗!


    舆论工作是重要的武器,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现在广播电视台,报刊杂志太多太杂,重复办各种报刊杂志,重复建广播电视台,致使互相争读者听众观众,过多揭露党和政府的不良事件,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还大量浪费物资人员,而且为了经济利益乱发非法虚假广告,坑害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方针和政策宣传不够重视,仅应付而已,对好人好事漠不关心很少报道,比如北京中美联合医院为了切实解决病人花钱或没钱治不了病的后顾之忧,实行不收任何押金,治好病再收费,治不好不收费,这么好的举措,不但无一新闻媒体给于报道,还常有记者来暗访调查是真实后要京中美联合医院出钱做广告。对那些偶尔发生的医疗事故却常常报道,造成现在病人和医生关系十分紧张。


    希望中共中央尽快整顿新闻媒体,严惩不良记者,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的,整顿应照以下几条;1.尽快压缩广播电视台报刊杂志的数量。2.新闻媒体要与经济利益脱钩,决不能搞市场化,决不能搞有偿新闻[目前各网络新闻媒体明目张胆,明码标价地出售新闻源]。3.广播电视台和报刊杂志全部由党和政府办,决不能由私人办,更不能让外国新闻媒体加入搞竞争。 4.要各新闻媒体以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好人好事,法律法规,健康知识及科教类节目为主,戏曲歌曲音乐等娱乐节目为辅。其中普法宣传和健康教育最重要,现在好多人犯法被惩处了才知犯法。得了病才知道为什么会得病,如果人知道干什么是犯法的,就不会有人去干违纪犯法的事了。如果人知道怎样能保持身体健康,就不会有人去做有害身体健康的事了,国家就不用那么多司法人员及建那么多监狱和不用那么医护人员及建那么多医院了。若加上招聘和房产信息更好,能使外出人员尽快找到工作和住处,若想办法把广播电视办成以科教为主就更好了,广播电视台把清华北大那些高校名师的教学课程制作在广播电视里播放 [直播也好],不但使学生在家听广播看电视就能学习,而且还能使人人都能享受高校名师的教育。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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