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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贪官污吏是最大的黑恶势力

陈中华:贪官污吏是最大的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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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就是“黑恶势力”,所谓黑恶势力,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根据20024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司法解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四个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按照这个标准去套,那些贪官污吏群体就是黑社会,每一个贪污腐败份分子就是黑恶势力之中的成员之一。

当前,贪官污吏已经成为一股势力、一个阶层、一个人群体,完全属于黑恶势力范畴。这种说法,不仅很科学,而且也不为过。

贪官污吏给党国利益、民众生命财产造成的破坏,已经上升为中国最重的人祸,远远超过唐山地震、汶川地震、南方冰灾损失以及其它各种人为犯罪造成的伤害。从目前中国职务犯罪的特点来分析,腐败犯罪的“级别”已经高到“黑恶势力”的巅峰,任何一次重大事故的后面都有政府官员染指。贪官污吏群内人才辈出,“佼佼者”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而在大部分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活动中,首犯都与官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很多案件的幕后操纵者就是政法官员。

在过去一段很长时间中,我们总把黑恶势力与政法官员分开对待,现在越来越多的黑恶犯罪案件被揭开后发现,官黑结合的案例已经越来越多,有些城市的黑老大甚至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特殊身份。这些显赫的特殊身份成了他们的犯罪的保持伞。黑老大们这些人的特殊身份是从哪里来的呢?它们来自于钱权交易,来自于政法官员的赐予与庇护。

最可怕的是那些纯粹的贪官。他们先当官后贪腐,有着比黑恶势力更大的权力和破坏力,连党内的一些有良知的领导干部自己都不好评价,老百姓只是一言以蔽之:黑。现在中国的贪官污吏阶层已经基本上具有了法律意义上的关于“黑恶势力”定论的一切特征: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一定区域内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而且因为他们是“官”,他们的控制力和破坏力更大。他们是超乎于一切黑恶势力之上的更大的黑恶势力,是中国第一大黑社会。

尽管多年来没少“严打”,黑恶势力在中国却从未消除。一些有经济头脑的“黑老大”反而利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混乱,成了市场经济的“弄潮儿”。他们腰包鼓起来之后,自然不再打打杀杀,而以西装革履的成功商人身份,进入各级政协、人大,成为许多领导的“朋友哥们”,与权力人物玩起钱权交易或权黑交易。

原四川汉龙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刘汉是这批“黑老大”中最成功的一个。刘汉曾连续三届当选四川省政协委员、常委,其资产高达400多亿元人民币(80多亿新元),原因就是他傍上了曾任中共四川省委书记、后升任中共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的周永康。刘汉帮助周永康的儿子发大财,周永康则给刘汉政治庇护,甚至帮刘汉剪除黑社会对手。

当然,像刘汉那样能攀上“正国级领导”的“黑老大”毕竟是少数,更多的黑恶势力是在法治不彰的社会基层,特别是农村社会中野蛮生长。这类黑恶势力往往与中共基层政权打得火热,其老大甚至就是村支书或村委会主任。他们把持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财产,对民众蛮横凶狠,对上级满口套话,黑白通吃,率先致富,成为一个个“黑村官”甚至“村霸”。

中国最高检反贪总局三局局长孙忠诚去年概括了“村霸”的四大典型特征:乱政、抗法、霸财、行凶。中纪委官网近期也列举了多个“村霸”案例,披露“村霸”到底有多么霸道。

浙江省金华市塘雅镇塘二村党支部原书记黄加昆有一句口头禅:“谁敢告我,就让谁死”。他在村里专横跋扈,村民稍有言语上的顶撞,便拳打脚踢。黄加昆纠集一帮社会人员,加上自己的儿子和亲戚,时常逞凶斗狠、强拿强要,甚至利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干扰基层组织选举。

四川凉山自治州张林村村委会原主任张文辉也有一句口头禅:“我的地盘我做主”。2015年,一家公司在该村承建职工经济适用房工程,张文辉公开威胁,工程如果不交给他来做,三五年也开不了工。张文辉拿到工程后,对方无法完全满足张文辉开出的无理条件,张文辉就派人开着挖掘机封堵工地大门,直到对方屈服。还有“村霸”“乡霸”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民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冲击社会稳定。

对“村霸”“乡霸”将基层政权黑社会化,当地党政领导并非不知情。但他们要么与“村霸”有利益关联,要么怕惹麻烦,往往睁只眼闭只眼,糊弄到自己任职期满就好。还有一些党政领导为了获取利益或利用“能人”推动工作,干脆做起了“村霸”的保护伞。保护伞除了有上级领导的“权力后台”外,还有“宗族势力”。“自古皇权不下乡”,中国乡村一向受宗法观念和宗族势力控制,地区越偏远,宗族势力越强大。虽然中共在所有村庄都设有党支部,但支部负责人需要依靠宗族势力来控制村庄,打击报复那些不听话的乡民。

中国的村官虽然由选举产生,但由于选举制度不完善,贿选、选举暴力、家庭宗族控制、黑恶势力渗透十分普遍。一些人在选举中靠钱开道,变成“村霸”干部,导致政治黑金。同时,农村基层缺乏公共安全产品,部分村干部就成为了维护治安的力量。但这些力量缺乏有效监督,时间一长也会变成“村霸”。

中国基层“黑金政治”现象不仅严重阻碍农村发展,严重影响扶贫脱贫效果,也严重侵蚀了党的执政基础,直接威胁到党政治安全。可以说,如果不能切断基层政权与黑恶势力的联系,党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都将落空。

与以往历次“严打”不同的是,这次“扫黑除恶”重在刀口向内,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拍蝇”行动相互配合,清理一批涉黑涉腐地方官员,整顿或重建基层组织,让乡村民众感受到扶贫以及土地改革的红利,进而改善中共在基层民众中的形象。

中国城市治安近些年虽然明显好转,但不等于城市中的黑恶势力基本消除,而是黑恶势力的组织形态和行为模式发生了变化。这些变化包括,组织公司化,头目幕后化,马仔市场化。黑恶势力在城市中公开行凶打砸的行为已大幅减少,更多是通过“软暴力”手段攫取利益。

同时,黑恶势力渗透的重点领域也发生变化,从过去的采砂、建筑等行业,转为向物流、交通,以及金融、放贷等领域渗透。比如近些年兴起的贷款公司、“校园贷”等,有的也由黑恶势力操控。

黑恶势力在组织和行为模式上的“转型升级”增加了其行为的隐蔽性,也更利于涉黑组织与权力勾连。新华社近日发表文章称,黑恶势力往往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方式,与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而一些官员为得到好处,充当其“保护伞”,甚至通风报信或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使黑恶势力有恃无恐。

另外,当今黑恶势力猖獗横行,与中央官僚有很大关系。目前人民群众有冤上告到中央,中央都是转回当地查处,这样的信访制度,中央无形中变成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致使黑恶势力有恃无恐地欺压百姓。有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地方官员说道,你别说告到中央,你告到联合国去我也不怕,最后还得转回来当地查处。目前,地方官实际上都是由上级指派下去的,而不是由当地人民群众举选的,形成只有上级才能管下级的政治制度。这样的制度,造成中央鞭长莫及,老百姓管不了黑恶势力,且状告无门,导致现在黑恶势力十分猖獗,长期横行乡里。

任何黑社会背后都有保护伞,如果只打黑不拆保护伞,伞下的阴影无论如何也扫不掉。所以,前段时间结束的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明确提出,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也指出,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这意味着,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要打击危害人民安居乐业和社会安定有序的黑恶势力,而且与重整基层吏治、重建基层党组织结合起来,标靶直指地方政法系统中的害群之马。

自古至今,各式各样的社会黑恶分子靠血酬生存,靠高于常人的敢拼敢杀敢舍命发迹。但要追求利益的长期安全最大化,要么洗白进入体制内,要么大小有一把或多把保护伞,且保护伞越粗越大,安全系数越高,坐大的机率就越高。特别是黑恶分子通过金钱贿赂、感情联络、美色引诱和威逼就范等方法寻找政法机关里的公务员当保护伞”;“保护伞则通过消极放任、袒护包庇、避重就轻、相互勾结和滥施影响等方法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庇护。庆父不死,鲁难未已,打铁必须自身硬,打击黑恶的势力,要先打政法腐败树倒猢狲散,打掉保护伞,是打黑成败的关键所在。打击黑恶势力,首先要打它背后的保护伞。

现在,大家都知道, 打击黑恶势力,要先打保护伞,但是,问题是大多数地方政法机关的领导干部都是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中央政府光指望各地政法机关打击黑恶势力是不行的,还有一些地方政法机关领导干部,担心打黑除恶影响当地形象和投资环境,影响个人政绩和仕途,不同程度存在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等问题。

我认为,在法理上把贪官污吏定性为中国第一大黑社会或黑恶势力,对维护当前中国社会的稳定、建设和谐社会有极大益处:贪官污吏是一批比以前那些“资产阶级”、“剥削阶级”更应被打倒的坏人,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敌人,也是党和国家政权的最大对立者和死敌。只有承认这组矛盾,抓住这组矛盾,才能有效的治理党员、干部队伍,才能长治久安。否则,就无法有效遏制贪官污吏对党国和人民的戕害。在司法实践中,应该把贪污贿赂犯罪,除了本罪应予刑罚之外,还应该将之列入黑恶势力的罪名,数罪并罚。只有这样,才治愈党肌体上的烂疮,使之更加强壮,中国社会才会呈现朗朗乾坤。

党要加强对司法机关的领导,对政法机关不公正的栽决,决不能袖手旁观,更不能让司法机关变成独立王国,肆无忌惮地暴力违法执法贪赃枉法,司法机关要有人监督还要有人领导才能清正廉洁秉公执法的,中国的司法决不能脱离党的领导。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实行军队参与异地用警,将政法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扫黑除恶和重建基层党组织是我国未来的重中之重,更大效应是:进一步创造国家长治久安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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