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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全国人大是最高的权力机关,委员长应由党的总书记担任

陈中华:全国人大是最高的权力机关,委员长应由党的总书记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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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修改宪法;

监督宪法的实施;

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国家基本法律;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

组织机构

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

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选举产生。委员长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副委员长、秘书长协助委员长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解释法律;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决定特赦;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详见主词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

全国人大常委会下辖办公厅、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以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全国人大机构设置

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辖秘书局、研究室、联络局、外事局、新闻局、信访局、人事局、离退休干部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机关工会、机关服务中心、全国人大培训中心、全国人大信息中心、中国人大杂志、全国人大图书馆、全国人大会议中心、人民大会堂管理局等机构。

专门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并且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作出相应的决议。

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的时候,一切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都有义务向它提供必要的材料。

主要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负责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包括:决定常委会每次会议的会期,拟定会议议程草案;对向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决定交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指导和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处理常委会其他重要日常工作等。

人大代表

代表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代表选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代表任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代表权力 

(1)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2)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3)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4)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5)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6)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7)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代表义务(1)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2)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3)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4)认真参加履职学习,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5)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6)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7)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全国代表大会时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地方人大会议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经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我认为;全国人大是最高的权力机关,委员长应由党的总书记担任,才能体现国家由党领导,才能加强党中央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当前;中国最严重的问题就是;政令不畅,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地方不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使中央的决策得不到实行,解决不了这个根本问题,中央的方针政策再好也是没用的。全国政协委员杨志福曾当面向总理温家宝念出了一段近些年流传的民间顺口溜──“村骗乡、乡骗县、一直骗到国务院。国务院下文件,一层一层往下念,念完文件进饭店,文件根本不兑现。他认为,夸张的顺口溜反映的虽然不是主流,但问题也的确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 2015415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严斥一些部委和地方文件运转流程繁冗、拖沓,亟需进一步简化流程,加快简政放权进程。李克强总理说,我们出台的许多政策,中央和各部门已经研究了很长时间,经过详细测算,并制定了非常具体的执行方案,但却常常因为繁冗、拖沓的所谓会签,让一些好政策迟迟落不了地中央研究了一年多,拿出政策,结果各种手续再走上一年。

    目前,在一些国家经济政治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上,一些党员干部政府官员其觉悟与普通百姓的觉悟相比,都显得格格不入,令人叹息。之所以出现屡屡违规和对抗中央政策,与一些地方官员在政治上追求假大空和为个人和班子政绩铺路有关。其他不可告人的某些相关利益因素也是客观存在的,这种工作作风和工作态度值得全党干部和全体政府官员认真查找和及时纠偏。最最重要的那就是,从制度上设立领导的核心,确保中央权威政令畅通。

     在政治学意义上,无论哪种解释都没有涉及核心的本质意义,即中国政治体制的运作,客观上要求存在核心;缺少了这个核心,体制的运作就会出现严重的问题。一般而言,核心也并不仅是中国的政治体制所需;任何组织和体制的运作,都要求存在权力核心。从原始部落社会的首领、封建时代的国王、帝国时代的皇帝到近代国家的总理首相(内阁制)和总统(总统制),都是国家和社会的权力核心。探讨这样一个核心也历来是政治哲学和理论的核心任务。从柏拉图的哲学王、孔孟的贤能、近代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到现代的各种政治领袖(内阁制和总统制)理论,都是围绕着如何产生政治权力的核心问题。近代以来,除了无政府主义外,很少否认权力核心的重要性。

     十六大之前,中共的表述是以江泽民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六大之后改为以胡锦涛为主席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十八大一方面延续了这个提法,即以习近平为主席的党中央,但少了领导集体的概念。现在看来,十六大没有确立胡锦涛为执政团队的核心,非常欠缺考量,甚至有很大缺陷。当时的情况是为了发展党内民主的需要,因此特别强调领导集体,但对党内民主和领导核心之间的关系没有足够的认识,制度设计跟不上,不能在领导核心和党内民主之间实现制度平衡。结果,党内民主发展了,但权力核心不见了。没有权力核心,党内民主很快就演变成为顶层分封制,政治局常委一人一块领地,权力过度分散和制衡,结果造成了很多负面的影响。十八大之前,中国最高领导机构处于分权状态,被称为九龙治水,高层的权力涉及到9个常委,并且每人管一块。这种分权方式对中国来说很不好,每个常委在自己的领域拥有绝对权力,相当于高层的分封制,因此就出现了周永康的例子。

     第一,退休政治人物继续是实际上的执政主体,尽管退休政治人物总会想办法延续其政治影响力,但如果对现任领导产生过度的制约,体制就很难运作,退居二线的领导人积极干预甚至主导一线领导人,导致权力和责任的不一致性。第二,现任领导层不能形成有效的政策,更不用说是执行政策了。胡锦涛领导集体开始时也有宏伟的改革计划,但最后都是执行不力。第三,腐败盛行。尽管也有反腐败动作,但受党内既得利益的阻碍,反腐很难有效。第四,党内寡头政治形成,即官方所说的团团伙伙,如周永康、令计划、与军中的徐才厚和郭伯雄等。第五,党指挥不了枪。党指挥枪是共产党执政的核心。军中团团伙伙不仅导致了巨大的腐败,而且军队干预政治。第六,最重要的是没有人承担政治责任。任何政治体制都必须有人承担主要政治责任,承担政治责任是任何体制有效运作的要求。在十八大之前所谓的集体总统制下,经常出现集体决策导致无人决策,集体负责导致无人负责的局面。在权力过度分散的情况下,即使主要领导人想负责任,也经常无能为力。所有这些现象的存在和恶化,使得十八大之前执政党处于深刻的政治危机之中。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的执政党,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党中央权威。党中央有权威,才能把全党8800多万名党员和44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牢固凝聚起来,进而把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起来,形成万众一心、无坚不摧的磅礴力量,去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胜利。

     回顾世界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维护权威历来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重大课题。马克思恩格斯在领导欧洲工人运动和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建立无产阶级政党的实践中,始终强调权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1873年,恩格斯发表著名的《论权威》一文,认为权威和服从不是由人的主观愿望确定的,而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无产阶级无论是在革命时期还是在夺取政权以后,都必须维护无产阶级专政的权威,利用这个权威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无产阶级新政权,并运用这个政权去组织社会主义建设。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不仅革命权威、政治权威具有重要作用,个人权威、领袖权威同样对无产阶级政党建设具有重要作用。在总结巴黎公社失败教训时,马克思恩格斯深刻指出:巴黎公社遭到灭亡,就是由于缺乏集中和权威。

     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看,在实践中形成坚强的中央领导集体并维护这个集体的权威,对我们这样的大党、大国尤为重要。1935年,遵义会议前,由于没有形成成熟的党中央,导致党的事业几经挫折,甚至面临失败危险。遵义会议确立了毛泽东主席在红军和党中央的领导地位,我们党开始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从此中国革命便焕然一新。正是在党中央坚强有力的领导下,经过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带领人民接续奋斗,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才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对于领导核心,毛泽东主席说:一个桃子剖开来有几个核心吗?只有一个核心”“要建立领导核心,反对一国三公’”。邓小平主席也说,任何一个领导集体都要有一个核心,没有核心的领导是靠不住的。《准则》明确提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这一政治要求,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深刻揭示,是对中国共产党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的科学总结,对开创治国理政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从十年多前胡锦涛执政的时候,就开始多次呼吁中共设立主席职务,以确保中央权威和政令畅通,但因老人干政胡锦涛缺乏威信等原因没有实行,导致党内寡头政治形成,腐败盛行,出现了以政法中的令计划周永康和军队中的徐才厚郭伯雄等为首的误国害民的腐败分子,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终于明确了习近平主席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正式提出以习近平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并写入全会文件。但是,我认为还不够具体,中共应该设立主席职务。确立习近平主席的核心地位是及时的必要的,符合党、国家、军队、人民根本利益,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习近平主席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在伟大斗争中形成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席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新局面,在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成就,实现了党和国家事业的继往开来,赢得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衷心拥护,受到了国际社会高度赞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席事实上已经成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确立习近平主席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是我们党的郑重选择,是众望所归、名副其实,当之无愧。

     维护党中央权威和维护习近平主席的核心地位是统一的。党中央权威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维护习近平主席的核心地位,就是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中央权威,首先要维护习近平主席的核心地位。在我们这样的大国、大党,全党主席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一定要有一个坚强有力的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一定要有一个最有威信、最有影响、最有经验的主席作为核心,这样才能凝聚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各位成员的智慧,凝聚各级领导干部的智慧,凝聚全党的智慧。全党都自觉向习近平主席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党中央就有权威,党中央制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就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我认为;解决政令不畅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习近平主席集权,中共中央应该设立主席职务,让习近平担任党国主席和全国人大委员长,让他拥有立法权及有监督一府二院的执政执法权,使中国的最高权力真正归属全国人大。中国决不能再搞集体领导了,集体领导往往给人认为反正什么都是集体决定的,无所谓,出了事互相推诿,无人负责,无法追究责任,集体领导还导致政权无权威,造成政令不畅。

     中国有些留洋的知识分子之知与行均不着边际,他们总是走极端,要打倒了君主,想搞西式民主,搞到最后就变成了无主。心中无主,国中就无主,一个主权领土完整却无主,民主的路径其实就在君主制之中。无论是国君作主,还是君子作主,一定要有个主子。剩下的事情,不过是让这个主子不要脱离民意束缚。毛泽东知道这个道理,所以搞了一点个人崇拜。邓小平也知道这个道理,于是树立了一个核心。集权未必就不好。中国之大,必须要有一个大权独揽的国家领导人。中国共产党应当设立主席职务并坦任中国全国人大委员长,领导人民选官立法,实行党主的民主政治制度。

     目前;有些党内人士一提民主政治就害怕失去政权,其实正是实行民主政治才能使党的政权长期稳固的,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听人民的话按人民的意办事,岂能不得民心。另外,民主也是多元的,各个国家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相应的民主模式。君主立宪、一党独大、两党轮流、多党竞争等,都是维护和实现民主标准的有效手段。但其标准或核心价值则是单一的:对公共事务实行公开讨论决定、公开对话和公开争论的原则。在这个原则之下,中国可以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适合的民主模式。我认为;中国应该实行党主民主的政治制度,党主民主的政治制度就是由党领导人民举选官立法,依法治国。

     另外,中共有一个相关的认识误区:实现党组织对社会的全覆盖,就是加强了其执政的基础。效果可能正相反。庞大的组织系统和庞大的党员队伍中的任何一个弱点都是党的污点,无限扩张的党权所带来的是党的无限责任。而且这种无限责任随着党组织和党员向着越来越多的领域延伸,也延伸到越来越多的领域。即使党的上层精英有励精图治的决心,大刀阔斧地反腐和整党也许可以一时遏止腐败的蔓延,却无法断绝腐败的根源——无所不在的党权。而那种无所不在的,群众身边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无时无刻不在给整个党抹黑,无时无刻不在侵蚀党执政的合法性。结果是,共产党想当然地认为中国所取得的所有成就,都是它领导的结果;老百姓理所当然地认为天下所有的坏事,都是共产党干的——至少它要负责。

     党中央不要去干吃力不讨好的事,管的事很多,从各部委省市一直管到县镇乡村,很累也管不过来,出了贪官还受民怨。地方官可以交给当地人民举选管理,中央要集权,把地方的权力分开,中央把执政权撑握好,把地方行政权交给党和其它的各党派及无党派有序去竞争,地方官由党领导人民举选,中共不会失去执政权的。各级行政司法候选官员可以由党和其它的各党派及无党派组成去竞选。这样做与党政分开一样,官员干好了是中共的功劳,干不好了与中共无关,因是人民自已选的,人民不会怨中共的,人民不会怨中共,中共就能长期执政。众所周知,一个人的命运决定权在谁手里他必定要为谁服务,官员也是一样,是由人民选举的官员必然会全心全意大公无私地为人民服务 ,道理很简单,你不为命运决定者服务,你的命运就得重新选择。这样一来,官员自然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了,也就不存在人民对党不满了,人民对党没有不满了,中共就能长期执政,这样对国家和人民及共产党都有好处。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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