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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大锅饭”才是官僚懒汉的克星陈中华:“大锅饭”才是官僚懒汉的克星 近来,看到有些文章贬低大锅饭,我怀疑这些学者没有吃过大锅饭。不知道什么是大锅饭。当然,我也没有吃过,但我可以通过查阅历史资料了解。 五六十年代,企业分配差距不大,也没有物质刺激。但是企业是没有懒汉的。因为企业实行鞍钢宪法。两参一改三结合。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 即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工人技术人员,管理干部三结合,改革不符合社会主义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不合理制度。 企业经常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群众中经常开展斗私批修。班前班会讲评谁干得好,谁偷了懒。严重的懒汉,要召开群众大会进行批判教育。懒汉会抬不起头来,连家人也蒙羞。所以谁都不敢做懒汉。积极分子受到大力表彰,带光荣花,奖状敲锣打鼓送到家。全家都光荣。 对落后的个别人,企业还组织一帮一,一对红。先进帮助后进。所以,那时大锅饭培养出许多英雄汉,铁人王进喜,马学礼,倪志福。。。。数不清的劳动模范。 你听过马玉涛唱的“请到青年突击队里来!”的歌曲吗? 那时没有所谓:宁愿在宝马车里哭,也不在自行车上笑的傻丫头。有的是热爱先进青年的姑娘。如果你要认识我,请到青年突击队里来。。。 大锅饭才有青年突击队。 自从工厂取消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没有了思想教育。也就失去了社会主义大锅饭的基本制度保证。那些说大锅饭养懒汉的论调基本出现在企业取消社会主义企业鞍钢宪法保证以后。 我们要尊重历史。尊重事实。 附;鞍钢宪法 实行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员三结合,即“两参一改三结合”。 目录 1 简介 2 核心内容 3 批示全文 4 国外看法 1960年3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批转《鞍山市委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的批示中,以苏联经济为鉴戒,对我国的社会主义企业的管理工作作了科学的总结,强调要实行民主管理,实行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员三结合,即“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制度。1961年制定的“工业七十条”,正式确认这个管理制度,并建立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使之成为扩大企业民主,吸引广大职工参加管理、监督行政,克服官僚主义的良好形式。当时,毛泽东把“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管理制度称之为“鞍钢宪法”,使之与苏联的“马钢宪法”(指以马格尼托哥尔斯克冶金联合工厂经验为代表的苏联一长制管理方法)相对立。 毛泽东代表中央写的批示说:鞍钢是全国第一个最大的企业,“过去他们认为这个企业是现代化的了,用不着再有所谓技术革命,更反对大搞群众运动,反对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方针,反对政治挂帅,只信任少数人冷冷清清的去干,许多人主张一长制,反对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认为‘马钢宪法’(苏联一个大钢厂的一套权威性的办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现在这个报告,“不是马钢宪法那一套,而是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指示要求大中企业,一切大城市都要把它当作一个学习文件,有领导地“实行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城乡经济技术革命运动”。 核心内容 核心内容是“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管理者和工人在生产实践和技术革命中相结合。”对毛泽东这一批示的鞍钢宪法,后来被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一个叫罗伯特。托马斯的管理学教授评价说:毛的主义是“全面质量管理”和“团队合作”理论的精髓。而到了七十年代,日本的丰田管理方式,日本的全面的质量管理和团队精神实际上就是毛泽东所倡导充分发挥劳动者个人主观能动性、创造性的的鞍钢宪法精神。 日本丰田的管理方式之所以能受到西方资本主义企业的推崇,其价值就在于打破了斯密在“国富论”中阐述的企业传统的分工理论及福特主义对分工理论的运用。 批示全文 中央转发《鞍山市委关于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报告》的批语 上海局,各协作区委员会,各省委、市委、自治区党委,中央一级各部委、各党组: 鞍山市委这个报告很好,使人越看越高兴,不觉得文字长,再长一点也愿意看,因为这个报告所提出来的问题有事实,有道理,很吸引人。鞍钢是全国第一个最大的企业,职工十多万,过去他们认为这个企业是现代化的了,用不着再有所谓技术革命,更反对大搞群众运动,反对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方针,反对政治挂帅,只信任少数人冷冷清清地去干,许多人主张一长制,反对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他们认为“马钢宪法”(苏联一个大钢厂的一套权威性的办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是一九五八年大跃进以前的情形,这是第一阶段。一九五九年为第二阶段,人们开始想问题,开始相信群众运动,开始怀疑一长制,开始怀疑马钢宪法。一九五九年七月庐山会议时期,中央收到他们的一个好报告,主张大跃进,主张反右倾,鼓干劲,并且提出了一个可以实行的高指标。中央看了这个报告极为高兴,曾经将此报告批发各同志看,各同志立即用电话发给各省、市、区,帮助了当时批判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现在(一九六○年三月)的这个报告,更加进步,不是马钢宪法那一套,而是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这是第三个阶段。现在把这个报告转发你们,并请你们转发所属大企业和中等企业,转发一切大中城市的市委,当然也可以转发地委和(小)城市,并且当作一个学习文件,让干部学习一遍,启发他们的脑筋,想一想自己的事情,在一九六○年一个整年内,有领导地,一环接一环、一浪接一浪地实行伟大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城乡经济技术革命运动。 国外看法 一些说法声称这些内容为国外人士赞赏:这些内容对我们早已经是“过去时”了,但国外正相反。 欧美和日本管理学家认为,“鞍钢宪法”的精神实质是“后福特主义”,即对福特式僵化、以垂直命令为核心的企业内分工理论的挑战。用眼下流行术语来说,“两参一改三结合”就是“团队合作”。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管理学教授L·托马斯明确指出,“鞍钢宪法”是“全面质量”和“团队合作”理论的精髓,它弘扬的“经济民主”恰是增进企业效率的关键之一。 我认为;鞍钢宪法,民主又平等,“大锅饭”才是官僚懒汉的克星。“打破大锅饭”是前期叫得最响的改革口号,也是国企改革第一个阶段中的主要任务。“打破大锅饭”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改变分配制度,另一层是改变用人制度。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形势已经不断明朗化了,“打破大锅饭”的改革,最终还是要向建立“大锅饭”的方向发展,只是煮饭的饭锅了。 改革前的分配制度,主要是按级别工资和资历工资进行分配。也就是说,级别越高,工资越高,资历越老,工资越高。比如,一个厂长,如果他的干部级别不及一个工程师高的话,那么,他的工资就没有工程师高了。这种分配制度的理论依据是这样的:干部级别越高,说明他的责任越重,于是,按照“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工资也就越高。当然,这种级别与责任的对应关系,是粗线条的。级别对责任的描述,并不精确,但这也是不可能达到数学般的精确的。而工龄工资,则是建立在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基础上的。一个人参加了工作,他创造的价值,一定是多于他的工资所代表的价值量的,是为剩余价值。一个人工作年限越长,资历越老,说明他为社会创造的剩余价值就越多,因此,按照“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他就应该得到较高的工资。外资给工人加工资的理论基础,也是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而不是因为社会通货膨胀了,所以才要年年加工资。而至于各行各业同级别的工作者,都取相同的工资,其实不能说是平均主义。比如,一个在低收益的纺织厂里工作的工人,他的工资与同级别的高收入行业的石油工人的工资相同,在理论上说,就不能认为是平均主义。因为,在公有制社会中,生产资料是全民所有的,大家权利平等。所以,石油行业的高收入,纺织行业的工人也是有份的。而纺织行业的亏损,石油工人同样也是有份的。级别工资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把这种差异消除,实现红利分配的权利平等。 分配制度“打破大锅饭”的改革,最初是引入奖金制度。开始的时候,这对激励员工的积极性能起到一定效果,仿佛体现了“多劳多得”的精神。当然,这一制度本身,在理论上,有侵犯人民红利分配的嫌疑的。因为,同样劳动量的工作,石油工人得到的奖金就可能会比纺织工人多许多了。这表明纺织工人对石油生产的一份红利给侵占了。不过,这种侵占,并不是很大的问题,就如同行政级别不可能完全等同于工作责任一样。但奖金分配制度的失败,主要还是违背了最基本的心理学原理。奖金不可能无限制地增加下去,而人接受相同的刺激源重复刺激的次数多了,就会产生麻木感,奖金不再产生激励作用,变成为应得的权利,实际上成为工资的一部分。但这也只是等于普调工资,不过有些行业调得高些,有些行业调得低一些,还没有产生大的不良效应。 真正出现大问题的,是后来打破“论资排辈”的政策。这一缺乏远见的反传统文化的理论,最终导致产生不公平的分配制度。因为,就芸芸众生来说,人的智力、能力,其实相差不大。真正的天才人物,是少数。而人的社会实践,又是人的知识和能力的一个来源。所以,“论资排辈”是建立在这一社会经验上的,资历越老,实践知识越丰富。打破“论资排辈”,只对少数人有意义,因此,也就只能因人而论,一旦作为普适性的制度,就与常理不合了。而这一思维的直接结果,就是按岗分配。岗位工资的多少与人的资历无关,也与人的学识无关,只要具有在这个岗位上从事工作的资格,就能在这个岗位上工作,并取得相应的报酬。但这一分配制度,基本上可认为是拍脑袋决策。这不是说在制定这一机制时,没有花脑筋,而是根本没有用。因为,一个岗与另一个岗的责任差别,是无从计量的,按岗分配就成为只为拉开差距而拉开差距的分配,与企业建设与发展没有直接关系。结果,这样的分配机制非但不能激励国企员工的积极性,反而挫伤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或只成为某些人“开小灶”的借口。 而打破用人机制的大锅饭的问题,社会影响就更大了。打破用人机制的大锅饭,本意是迁就能力不强的领导,当他们没有能力领导职工和发展企业的时候,可以允许他们解雇职工的权力,“减员增效”。但是,生存是人的最基本的权利。在社会还没有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的时候,使国企职工失业,无异于表示由于他没有竞争力,这个社会已经不能容纳他,他只能自生自灭。这当然就会产生巨大的社会问题了。所以,国企的大锅饭虽然打破,但社会保障的大锅饭又要建立起来,否则,是要迫使人们行使自然的权力。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