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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中国非法传销屡禁不止,源于政法机关腐败无能陈中华:中国非法传销屡禁不止,源于政法机关腐败无能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的意见》,意见表示,将河北省廊坊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南宁市、桂林市,江苏省南京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江西省南昌市,贵州省贵阳市,安徽省合肥市,陕西省西安市列为2018年传销重点整治城市。
传销之害无需赘言,早就该被彻底清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文,宣布出手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工作,这无疑是大快人心。但对照此前各地提出的“打传”时间表,以及一些城市申报“无传销城市”的举动,再来看这份本年度传销重点整治城市榜单,却又不得不让人心生疑窦。
传销重点整治城市名单中,堪称“网红级”的应算合肥市了。合肥市近几年的城市发展速度有目共睹,但其在传销界早就堪称名声大噪。网上流传的多个版本“十大传销城市”名单上,合肥市经常位居榜首,足见其江湖“地位”。从这点来说,这次合肥市“入选”传销重点整治城市名单,也算是“实至名归”。
不过,就在这次重点整治城市名单公布的前一天,合肥市提交了“2017年度安徽省无传销城市”的申报材料,安徽省工商局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2017年度“无传销城市”的验收工作,具体结果将会尽快公布。如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没有先行公布重点整治城市名单,合肥市此次能否如愿拿下省级“无传销城市”的“荣誉”,令人遐想。而一边申报“无传销城市”,一边被列入重点整治对象,不禁让人疑问,合肥市的“打传”工作到底进入到哪一步了?
据此前安徽省工商局负责人的说法,“合肥市已经基本把传销赶出合肥了,像以前那种窝点式、聚集式的传销已经没有了。但要说‘无传销城市’,就一个传销分子都没有,是不科学的。关键是要长期坚守,形成机制,对传销露头就打。”客观说,这番表态在逻辑上看是没有问题的,将“无传销城市”与零传销划等号,确实显得不切实际。但问题也就来了,既然明显知道,这其中的概念与现实差距,那还如此积极搞无传销评选,又是否还有必要?它是否会给社会造成一种错觉和误导?
不只是合肥市引发争议,像南宁市、北海市、桂林市三城市都于去年被评上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无传销城市”,不想在今年却被列入重点整治对象,更显示出某种“黑色幽默”意味。
一番比较下来不难发现,对于一个城市“打传”工作的成效,上级监管部门与地方的评价口径,是存在不小隔阂的。而这种落差中,或许就隐藏着传销禁而难绝的深层次原因。严格点说,地方所评的“无传销城市”一定程度上或仍逃“自封”之嫌。城市爱护形象,有强烈愿望与传销切割,这个初衷很正常,也应该被理解。可拿掉传销标签最好的办法,只能是持之以恒的将“打传”工作进行到底,别无捷径可循。至于到底是不是“无传销城市”,远不是一块招牌就能说了算的。
2011年8月中旬以来,广西来宾等地异常猖獗的传销引起广泛关注,这些传销者动辄万人聚集、公然在市政府、公安局门口聚集。媒体曝光后,公安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最高领导都做出批示,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再次登场。在抓获传销分子九百多人后,浩浩荡荡的传销队伍正撤离广西,据报道,来宾、南宁等地的火车站的离站人流因此猛增数倍。这样的场景并不陌生,对传销的扫荡式打击多次上演,但历年“打传”的经验告诉我们,传销很难从此终结。
1998年国务院10号文件全面禁止传销。十几年来,国家各有关部门大力打击,媒体对其危害性大力宣传,传销却屡打不绝:今日之传销队伍已不乏大学生、研究生等高学历人员;许多被解救者对有关部门的解救行动极为抵触,他们痛哭流涕,痛斥解救行动毁了其光明前程;许多人千里迢迢去解救亲人,但一与传销团伙接触,却很快变成狂热的传销分子……诸种荒谬绝伦之事,在神州大地,在光天化日下,连篇累牍地上演,实在令人困惑:传销何以有如此魔力?
近年来,针对不断进化、升级的传销活动,“反传销协会”、“传销康复中心”等公益组织积极介入,一些媒体、作家深入调查,许多曾经的传销受害者主动现身说法,专家学者们开展一系列研究,这些努力使我们对传销有了比较深入的认识,以解开上述谜团。
一个基本答案就是,传销的魔力,在于它不仅是一种骗术,一个“非法集资、携款潜逃”的骗局;它更像邪教,是一种带有很强的宗教、意识形态色彩的精巧、严密的洗脑术。这种洗脑术之所以如此成功,正因为它与当下中国社会的政治、文化心理十分契合,犹如一款犀利的病毒软件,轻易突破国人的心理防火墙,侵入到人们的思想观念系统,篡改系统,使系统按照它的设计运转,实现非常“完美”的洗脑。
当下中国社会特有的文化心理基础是传销活动赖以生存、壮大的肥沃土壤。这种土壤不被改变,传销就难以禁绝。下面我们将依据近年来出现的有关传销的一些调查纪录、亲历报告,来分析传销为什么是一种带有邪教性质的洗脑术,以及这种“邪教”由此兴起的文化心理基础。
“洗脑”是精神控制的一种形象说法,其目的就是全面改变、控制一个人,使被洗脑者沦为操纵者的工具。被洗脑者不仅是被动的工具,他可以去对他人进行洗脑,将洗脑程序无限地复制下去。事实上,一切宗教、意识形态都谋求全面改造一个人。传销在这一点上与之非常相似。
作为一种社会运动的宗教,向来是穷人与受压迫者的福音,传销团伙吸收的对象也主要是农民、下岗工人、退休人员、刚毕业的大学生等“弱势群体”:“这么好的行业,我们穷人翻身就指望这个了!”在传销者口中,“行业”是神圣的字眼,“行业”就是他们的上帝、大救星。
宗教讲“奇迹”,传销也大讲“奇迹”:“你不相信奇迹,但奇迹就在你身边”。宗教讲“见证”,传销叫“分享成功经验”。教会有一套由各级主教、牧师组成的教阶制度,传销也有一套等级严明的干部队伍担任组织、布道工作(上课),“课堂”就是集中布道的场所。宗教都有自己的圣典,如“福音书”等等,传销也有其圣典。
作家慕容雪村在其亲历传销后写成的纪实作品《中国,少了一味药》中讲道,传销者每天要做的一项重要功课就是抄、读那份文辞粗陋、错字连篇的《业务洽谈》:“一个字都不能抄错,连标点符号都不能错!为什么,我告诉你,《业务洽谈》四千二百九十五个字,每个字都有它的含义,每个标点符号都有它的道理!你错一个字、错一个标点符号,意义可就完全不同了!”传销团伙中还经常开展煞有介事的“整风”:“只要你思想不滑坡,办法总比困难多!”“我们是交心的行业。”宗教有成佛登仙的美好愿景,传销者管这叫“上平台”。传销者中流传的说法是:上平台那天,会有数辆奔驰或宝马来把自己接走,所有人都投来羡慕的目光,像崇拜大明星一样,对自己高声尖叫。
高度意识形态化的社会一个重要特点是口号盛行,传销团伙中也盛行各种口号。一切思想观念都被标语化、口号化,比如“四大快”、“五大保障”、“六大杀手”、“十二心态”、“三多三宝”等等。而实际上,所有口号、标语的实质就是将一种哲学、思想删略、简化,使其庸俗化、教条化,以便传播,动员群众,口号的大量出现正是一种有活力的思想沦为教条化意识形态的重要标志。被洗脑后的传销者,头脑中充满口号。这些口号的作用,正如密尔所说,只是把人心僵化、硬化起来,并像一名监守心灵的哨兵一样,阻挡任何其他鲜活的信念、思想进入。
宗教性的组织形式,加上信息隔离、言论控制、高强度的宣传攻势,以及运用“找平衡感”、“提生存危机”、“提自信”、“提激情”等一整套心理操控术,成员之间互相监督、感染,一个个“新人”就诞生了。
绝大多数传销者入伙后精神面貌会焕然一新,觉今是而昨非,人生一下子找到了方向。湖北青年王浩根据自己半年多的传销经历,写成《传销洗脑实录》一书,里面记录了某传销者的肺腑之言:“以前的我是个结巴……很多人看不起我……别人发给我的工资比当初承诺的要少,我却因为胆怯和结巴,不敢找人争辩。在社会底层,我过得很难受。可是在这里,我得到了大家的尊重,找回了自信。只有在这里,我才觉得自己活得像个人。他们主动把讲故事、讲课的机会给了我,让我得到了锻炼……”
传销团伙中严明的纪律、高强度的励志操练使挫败感很重的底层民众一时斗志昂扬、精神焕发。团伙的组织管理也相当“人性化”。通常每一套房子住十几个成员,被称为一个“家庭”,成员之间倡导热情待人,感恩敬业,杜绝酗酒、赌博、吸毒、偷窃等一切坏毛病。很多传销组织号称有18种好处,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人帮人”。在这种氛围中,社会上饱受欺凌的弱势群体极易找到尊重感、归属感。
社会生态的丛林化、过度贫富分化、道德失范,正是传销兴起的根源。传销话语体系具有强烈的泛政治化色彩,把本与政治无关的东西都扯到政治上来,以政治的概念术语、思维方式、行为方式来对待这些问题。
中国两千多年来,政治对社会生活方方面面都有强大的主导力,社会完全从属于政治,独立于政治的市民社会迟迟不能真正形成。这导致中国人在对待经济、科技、艺术、教育、体育等一切问题时都有强烈的政治本位意识,离开政治思维模式就无法理解这些问题。
泛政治化现象在传销话语中有典型体现。比如传销组织中广泛流传的《生活经营管理二十条》的第一条:“每位业务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关心他人、大公无私、树立勇为他人做奉献的精神,认真做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精神风貌,……”第十一条:“各级业务员要把上级的会议精神不折不扣地及时传达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这完全是模仿政治文件的口气、叙事方式。
传销团伙有个众口一词的说法,认为传销是国家暗中支持的一个新生事物,是国家为对抗国外企业入侵、应对WTO、保护民族经济等等特地引进、扶植的,因而不但合法,还肩负着救国救民的伟大、神圣的使命。广西的传销组织中广泛流传这样的荒唐说法,说是凤凰卫视曾这样报道他们:
“在祖国的大陆上,正发生着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一支不穿军装的部队,一所没有围墙的大学,一个打造百万富翁的摇篮,吸引了成千上万的有志之士,他们在媒体的掩护下,忍辱负重,积极运作,默默构筑着祖国的经济长城。”
他们还有鼻子有眼地杜撰出传销(他们称之为连锁销售、资本运作、网络营销、人际网络、电子商务、直复加盟等等)是原经贸部长某某1998年5月12日从新加坡(或美国)引进的,以及1998年国家在“青岛会议”上制定出“十六字方针”等等。对“十六字方针”的具体内容,各团伙的说法有所不同,有的是“允许存在、鼓励发展、低调宣传、规范试点”,有的是“允许存在、限制发展、低调宣传、严格管理”等等。
除了这些大致的共性外,不同地区的传销组织还附会上一些有各自地域特色的说法,如陕西的会说其所从事的“行业”是国家为支持西部大开发而特地引进的,东北的会说是为了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河南的会说是支持中部崛起,广西的会说是为了开发北部湾等等。广西的传销群体中曾广泛流传一条短信:“上海东方早报头条:国家投资广西五万个亿,打造七千万个百万富翁”。经过这样一番泛政治化的论证、包装,“传销意识形态”精确地契入每个缺乏现代政治社会观念、只会以政治的思维方式看待一切的从业者的意识深处。
传销话语中非常吊诡的就是“阳谋论”的泛滥,集中表现在他们关于国家“暗中支持”、“宏观调控”的说法。十余年来,国家对传销大力打击,媒体猛烈揭批,这些事实显然与传销团伙所说的“国家支持”相矛盾。但这种矛盾并未给他们造成多少障碍,反而成为他们进一步行骗的借口:国家支持是“暗中”支持,并不明说;而有关部门的打击、媒体的报道,其实是国家对这个行业的“宏观调控”。
至于国家为什么要“暗中”支持,他们有多种说法。比如,传销虽是中国民族经济崛起的希望,但WTO不允许中国搞,中国为了钻WTO的空子,就暗中搞,公开大张旗鼓的打击是“做做样子给外国人看”;传销是国家给改革开放以来没有发财的农民、穷人的一次翻身的机会,因而要靠穷人之间互现转告,如果国家公开宣传,说有这么一个行业投入几千可以赚到几百上千万,数钱数到手抽筋,那所有人都会趋之若鹜,这不但违背了国家的初衷,还会造成社会混乱;国家打击是为了本行业的健康发展,目的是要淘汰那些胆小怕事的人,媒体的负面报道是“狼”,有狼存在,兔子(传销者)要经常奔跑,因而保持良好的体魄,反而能生机勃勃等等。
另外,中国非法传销屡禁不止,与地方政法机关腐败无能有很大的关系,有些地方政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打传行动中,与传销组织勾结后,成了传销分子的保护伞,对受害者的家属报案不理,抓获后也是以罚代刑,甚至说服教育后就被释放了。这正成为他们坚信“国家支持,宏观调控”的铁证:“如果我们真犯了法,为什么不抓我们去坐牢?这不是宏观调控又是什么?”这样,他们很快又回到“传销第一线”。这就是“国家打击反而成了行骗的借口”。在当下传销分子猖獗盛行屡禁不止的情况下,在严厉制裁坚决打击传销分子的同时,对其背后的保护伞也要严惩不贷,才能使传销分子绝迹。 中国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