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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华:中国的腐败已经实现了四化=集团化市场化涉黑化年轻化

陈中华:中国的腐败已经实现了四化=集团化市场化涉黑化年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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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是腐败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尽管政府已经加大力度开展反腐败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这一问题在当今社会依旧比较突出,大案要案越来越多,涉案金额也越来越多,腐败主体逐渐向高层次扩展,“一把手”腐败问题对社会的不良影响比较大,一些高级、中级干部的腐败情况尤为突出,国家虽然已经通过各种形式制止行业性、部门性以权谋私的情况,但是依旧无法消除腐败现象,甚至有些腐败活动已经发展成集团化市场化涉黑化年轻化。 

  1 我国腐败问题现状 

  1.1 腐败集团化 

  我国腐败问题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前的特点是一人一案,腐败分子之间的联系是比较少的,几乎没有窝案串案。到了二十一世纪之后,腐败分子相互勾结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表现出集团化趋势,这种集团化腐败实际上就是指拥有一定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单位的核心决策层或管理层采用非法或看似合理的手段,通过滥用权力,为特权阶层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比如当今出现比较多的公款旅游、公款宴请送礼等,这种集团腐败的最明显特征就是犯罪主体的团体性,另外表现出严密的组织性、形式的合理性、手段隐蔽等特征,因此,这种形式腐败给国家带来的危害更加严重,如震惊全国的福建省厦门市远华走私案,主犯赖昌星为实现其通过走私手段牟利,拉拢了一大批的官员,他们之间构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使这些官员走上了贪污腐败的不归路,也使自己身败名裂,并给国家造成巨额损失。据调查,此案件中涉及的部门包括党政机关、执法机关、海关等,涉及到的国家工作人员总共346名,其中有20多名是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导致国家经济损失高达830亿。 

  据相关部门统计,我国集团性腐败犯罪数量只增不减,腐败分子之间通过一种共同利益勾结在一起,给党和国家带来严重危害。 

  1.2 腐败市场化 

  腐败市场化是指在腐败产生过程中,围绕腐败现象出现了买方卖方、讨价还价,投资回报等具有经济学意义上的市场行为。从这一角度来看,腐败也是遵循市场规律,受到供求关系影响的,甚至有些部门或者单位已经对于某些条件形成固定的价格。比如建筑行业工程承包商在项目中标后,根据固定价格给发包方回扣;医药行业购销医疗器材、药品也要收取一定的回扣,医生手术要给红包也已经成为一种不成文的规定;学生入学要交一定的赞助费等。在社会的发展中,国家的住房、医疗及教育事业应当是社会福利的一部分,政府有责任让广大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病有所医,幼有所学,老有所养,如果在这三方面都已经出现了市场化的腐败现象,那么就会增加人民的生活负担,给社会的发展带来很多不稳定性因素。 

  1.3 腐败涉黑化 

  腐败涉黑化主要是指司法系统的官员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司法官员成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与其同流合污。黑恶势力通过钱财、礼品等收买司法官员,这种腐败行为的后果非常严重,并会给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比如重庆市原司法局局长文强,曾经致力于打击黑恶势力,后来却成了他们的保护伞,最终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我国社会正处于转型阶段,黑恶势力也在趁机发展壮大,给社会造成的危害逐渐增加,当黑恶势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会企图通过与政府“合作”来实现他们的共同利益。

    1.4 腐败年轻化

    官场腐败,古今中外都有,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全社会腐败,现在正是全社会腐败。国民党政府的时候是官场腐败,社会其他方面:学界、文化、新闻以及工商企业没有全腐败,所以政权被推翻了,社会还有救。而现在,各行各业都腐败,而且已经见怪不怪,连小学生都知道要家长给老师送礼,以便对自己好一点。《浙江日报》曾报道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公布的一组数据:2013年,浙江全省共查处35岁以下职务犯罪嫌疑人454人,占立案总数的25.8%,同比上升101%;在贪污贿赂类案件中,35岁以下年轻干部达291人,同比上升167%。无独有偶2008年,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发布了这样一组数据:2003至2007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35岁以下职务犯罪嫌疑人623人,占立案总数的16.69%。而同期查办的55岁以上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仅有317人,占立案总数的8.49%。具有同质性的数据也出现在北京市西城区、海淀区检方公布的数据中。凡此种种显示:退休前夕疯狂敛财的“59岁现象”尚未淡出,刚入仕途就玩火自焚的“35岁现象”便已悄然登场。

  2 我国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 

  2.1 造成腐败的客观原因 

  第一,长期封建思想的影响 

  中国有着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背景,有些人依旧存在着腐朽落后的思想观念,尤其是其中的等级观念和特权思想在我国当今干部和群众中根深蒂固,这是导致我国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二,我国社会结构转变的影响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出现了较大的变化,社会结构表现出越来越复杂的趋势,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官方网站显示,我国现在已经存在十大阶层,包含国家与社会管理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等,人们的政治利益、利益关系、价值观念也都是这种新的环境下发生着变化,为腐败问题的出现提供了契机,各个阶层的人通过非正常手段获取财富和其它社会资源,从而提升自己的社会地位,在这种环境下,不少人阶层身份的上升都与腐败离不开。 

  第三,民主法制建设不完善 

  新中国成立之后,我国法律制度依旧不够完善,并未建立健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长时间以来都没有重视法制建设。特权问题虽然遭到一定的遏制,但是依旧在蔓延,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特权问题,不仅要注重思想意识方面,还要注重制度的完善,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和分配方式也发生了变化,难免会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新的问题,但是却并没有制定相关的制度来解决这些问题,抑制由此造成的腐败现象。 

  2.2 造成腐败的主观原因 

  第一,价值观念的影响 

  价值观念是行为主体在长期的价值活动中形成的对某类事物的价值信念、价值目标、价值标准等的稳定的看。腐败问题的产生多数是由于这些人员价值观念的影响,而价值观念的形成又受文化因素和制度因素的影响,上文中我们分析到我国长期受到封建社会落后于腐朽思想的影响,加之社会制度的不完善,这些都是导致一些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影响因素,归根到底还是他们的价值观念腐朽,尤其是在改革开发之后,极端个人主义的价值观、人生观开始流行,致使一些领导干部将自己手中的权力私有化,贪欲膨胀,恶性循环。     第二,文化因素的影响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直流行着“礼尚往来”的观念,他体现了一种人与人之间的道德规范,它加强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要掌握好这种关系的“度”,人情关系在适当的范围是情义,超过一定范围就会产生腐败。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更多的超越了这个“度”,为腐败行为的出现提供了一条条便捷的渠道,扭曲国家公职人员与人民群众的正常关系,也削弱了社会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 

  第三,心理失衡因素的影响 

  心理学认为,人的任何行为都是在其心理的支配下进行的。因此,腐败行为也是在腐败行为主体的心理因素支配下产生的,这种心理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几种:一是法不责众的心理。在大多数人认为,不管是哪种腐败行为,只要是大家都这么做了,那么即使它是一种违法行为,那么也是安全的;二是侥幸心理,腐败行为主体在实施腐败行为之前,一般都会意识到这一行为将带来的严重后果,但是他们依然会铤而走险,抱有很强的侥幸心理;三是攀比心理。很多公务员会将其收入与国外进行对比,而在我国,公务员的工资收入和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因此,他们就会希望通过其他渠道增加自己的收入,最终导致腐败行为的发生。 

  3 我国腐败问题危害性及预防措施 

  我国腐败问题已经给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具体来讲表现在政治、家庭、国家及党的建设。 

  3.1 腐败的危害 

  第一,在政治方面:中国共产党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党,腐败现象如果一直不能根除,就会失去民心,甚至亡党,导致经济贫穷、民族分裂、社会动乱的局面。 

  第二,在国家方面: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五十六个民族紧紧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繁荣盛世,如果腐败现象蔓延,就会面临国家分裂的危险,威胁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三,在家庭方面:腐败是一种犯罪行为,给整个家庭带来的是家破人亡的威胁,毁掉亲人一生的幸福。 

  3.2 预防腐败的措施 

  第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公民道德 

  为了有效预防腐败问题的出现,我们要弘扬清正廉洁的传统作风,艰苦朴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政府官员要以身作则,不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塑造优秀的道德模范,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在校园、社区等公众场所加强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等。 

  第二,完善法制建设

  在立法方面,建立健全的反贪污受贿法,执法方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法律的权威,依法治国,而且还要加大惩罚的力度,对各种腐败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制裁。实行公职人员收入透明化,严格查处不合法收入,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三,完善用人体制

    必须要有使官员不敢贪不敢腐不敢不作为的政治体制,任何体制都可能产生腐败,但是一个好的体制能遏制腐败,而一个坏的体制则助长腐败。我认为:民主政治体制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最体现对官员权利最有约束力、最能遏制腐败的体制。目前;有些党内人士一提民主政治就害怕失去政权,其实正是实行民主政治才能使党的政权天长地久的,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千古不变的铁律,听人民的话按人民的意办事,岂能不得民心。另外,民主也是多元的,各个国家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相应的民主模式。君主立宪、党主立宪、一党独大、两党轮流、多党竞争等,都是维护和实现民主标准的有效手段。但其标准或核心价值则是单一的:对公共事务实行公开讨论决定、公开对话和公开争论的原则。在这个原则之下,中国可以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适合的民主模式。我认为;中国应该实行党主民主的政治制度,党主民主的政治制度就是由党领导人民举选官立法,依法治国,彻底解决官员腐败懒政问题。

    国际政法研究院院长陈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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